程,
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
却将自己,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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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张开了嘴唇,眼睛里映着动情的光彩,痴痴的,怔怔地注视着为他唱歌的那个男人。如果说他的ròu_tǐ爱上的,是那个qín_shòu不如的凌志刚,那么他的灵魂爱上的,就是衣冠楚楚的这一个。
☆、176 你爱我么?
凌志刚那一首情歌唱完,钟鸣还是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浪漫是他的软肋,他根本无暇招架,就被凌志刚俘虏了。
凌志刚朝他走了过去,在他跟前蹲下来,微笑着看着他。钟鸣趴在椅背上,半天回不过神来。两个人四目相对,凌志刚就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笑着问:“傻了?”
钟鸣的眼珠子里头有光在一直抖动,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竟然只想抱住凌志刚亲一亲,可是他没有,他只是动了动喉头,说:“你唱的真好。”
凌志刚就笑的更温柔了,说:“背地里偷偷练了好几天呢。”
他说着就忽然凑上来往他的嘴唇上啄了一口,钟鸣慌张地避开,凌志刚就笑着站了起来,伸出手说:“咱们走吧,回家去。”
钟鸣看见外头并没有人,就伸出手来由凌志刚牵着。他们出了餐厅,那个经理和两个服务员才出来,隔着玻璃门朝他们这里张望。钟鸣赶紧钻到了车里面,说:“我以后再也不来这个地方了。”
“为什么?”
“他们都认识我了,下次再来多丢人。”
凌志刚就说:“那你是希望每次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呢,还是索性熟悉几个地方,以后就只来这几个餐厅吃饭?”
钟鸣一愣,仔细想了想,似乎都有利弊。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像凌志刚所说的那样,反正每个地方的人都是第一次见他,以后也未必会再见到,就算知道他是凌志刚包养的小白脸也没什么;而认准了一家总是去那儿吃饭呢?店里的服务员都认识了他,一开始可能窃窃私语,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了,他就算丢人,也只是只有那几个人看到。
不过问题是,凌志刚就算带他去遍这个城市所有吃饭的地方,也总有都吃一遍的时候,那到时候岂不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被凌志刚包养的那个小白脸了?
钟鸣权衡利弊,就说:“那咱们以后还是都来这儿吃饭吧,反正是你开的,又不要钱,服务还周到。因为你是老板,他们也不敢胡言乱语。”
“你也要学着不要太在意周围人的看法。”凌志刚交待说:“人生一世得为自己活着,因为害怕别人的目光而委屈自己,那是愚蠢的人才会过的生活。你学我,我就是从来只为自己而活,所以才有了现在这样成就,才有了你。我要是做事瞻前顾后,不会有现在这样事业与感情双丰收的境况。”
“切。”钟鸣哼了一声,说:“你怎么知道你丰收了?我可没答应你什么。”
“戒指都戴上了,你还想往哪儿跑?”
钟鸣扭过头来,抓住凌志刚的手看了一眼,说:“你戒指只买了一个么,自己怎么没有?”
“我的等你送呢。”凌志刚晃了晃手指头,说:“我自己给自己买了戴上,又有什么意思。”
“那你估计是戴不上了,谁给你买……”钟鸣靠着座椅,嘴角带着一抹忍不住的笑:“反正我是不会。”
凌志刚笑了笑,也不说话,忽然在前头的十字路口拐了一个弯,钟鸣往外头看了一眼:“这不是回家的路啊?”
“先不回家。”凌志刚说着,就透过车窗朝外头张望着,车速也减了下了,边开边在寻找着什么。钟鸣以为凌志刚又要耍什么花样,就也跟着低着头往外头看,不一会儿凌志刚就在路边停了下来,透过车窗指给钟鸣看:“看见那家店了么?”
钟鸣就透过玻璃看见一家珠宝行,他点点头,就听凌志刚说:“你手上的戒指,我就是在这家店里头买的,这戒指是一对的,另一个还在店里面,我跟他们经理打了招呼,要他们留着,等有一天你愿意了,就进去买。”
钟鸣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说:“我才不买,你买的东西,一定很贵,我买不起。”
“钱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
钟鸣就乐了:“你是说你给我钱,然后再让我去帮你买戒指?”
凌志刚点点头,钟鸣就笑着问:“你是怎么想的?这不是掩耳盗铃么?”
“掩耳盗铃,起码掩耳这个动作也说明了是有心。”凌志刚说:“钱不重要,我要的只是你的感情,其他的我都可以给你。记住这个地方,别再找不到。”
钟鸣就掏出了手机来,说:“那我拍下来。”
他说着就打开车窗,把那家珠宝店的门面拍了下来,他把手机放进兜里面,说:“我将来要么不会买,如果买的话,也一定是用自己挣的钱,这点能力我还是有的,我人生当中送出的第一枚戒指,一定是我自己挣来的。”
“那我回去得烧烧香,希望你快点挣到钱。”凌志刚开玩笑说:“不过戒指其实也不贵,一般的价钱,我买的时候考虑到价钱了,就怕你非要自己挣钱买。”
钟鸣嘴巴动了动,问:“这么有信心,我一定会给你买?”
凌志刚露出了一抹笑容:“因为我从来没有为一个人花过这么多心思,做这么多事,你如果还是一点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