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诺曼佛斯特观摩展》的心得报告列印出来,校对两次之後,里,然後拿出记事本,在星期五的框框里画了一个龇牙咧嘴的鬼脸。
在上个星期日和星期二的框框里,也各有一个这样的鬼脸。
他每隔两天就会找我去一次。
第二次从老板手里接过的信封,比第一次的还要厚,老板称赞我「表现可圈可点」,还郑重叮嘱我要「特别用心服务」。
听得我心里直发虚。
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甚至,根本就没有做咧。
那天,我躺在他怀里呼呼大睡。醒来後,在茶厅里享用由四位男仆轮番伺候的丰盛晚餐。吃完後,就让他的司机开车送我回家了。
在雕花铁门前道别的时候,他的确吻了我,不过,那也只是轻轻点过我的鼻尖和嘴唇而已,和第一次那种又啃又咬的吻法完全不同。
我猜想他大概已经对我玩够了吧,或者说,玩腻了。
反正我只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