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上司,用一副同样闷骚的声音:“很快就结束了,您得学会忍耐,上校。”
“啊——!!!忍个屁!为什么本少爷要在这里累死累活,而其他混蛋却可以舒舒服服的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人鱼电影?!”
“上校,你爆粗口了。”
“闭嘴!混蛋!所有人都是混蛋!”
“上校,所有混蛋中包括元帅大人吗?”
“当然!!!!——不!呜呜,为什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元帅这种东西?”克里琴斯可以肯定,如果自己敢在这边说那位老大的一句不好,那边一定会知道,如果心情不错,懒得理会你,放你一马;如果心情糟糕,抱歉了,你就好好体会一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美妙滋味吧!
克里琴斯永远也无法忘记,五年前宇宙历九月七日晚上八点零五十六分十秒,他不过是在家里洗澡时说了一句:元帅的发型真老土!结果第二天他就发现自己那一头金灿耀眼的美发全部被剃光了!有这么小心眼的男人吗?!啊?他精心护理的发,现在想起来都心痛啊!
艾瑞一脸可惜。
“你那是什么表情?啊?”克里琴斯气啊,气得喘不过气来了,我知道你是元帅的狂热追随者,好吧,只要是纳索魔人,都没有理由不去崇拜那位近乎传说的帝国守护神,本少爷品德高尚,可以理解,可是,有这种整天等着揪自己长官的小辫子,好向自己的偶像表忠心的下属吗?如果不是看在你的能力确实不错的份上,早就将你非人道毁容了!
气哼哼的,舀起洁白的衣角擦拭手上的血。
“上校,那是我的衣服。”艾瑞很无辜。
“我当然知道这是你的衣服,如果不是本少爷带来的清洁剂和清香剂和手帕全部用完了,会屈尊降贵来用你的这块破布吗?”克里琴斯趾高气扬地道。
艾瑞:“……”
回到临时营地,众吃白饭瞎捣乱的都在,除了……
“老大还没回来呀————?!!”克里琴斯兴奋得尾音无限拉长。
“嗯。”公孙夙勉勉强强地从书本里抬起头来,施舍给他一个眼神。
哦也!!克里琴斯登时以光速消失了。
唐祈哼哼:“肯定是看元帅又不在,急着去洗澡了,然后将瓶瓶罐罐里面的那些东西涂满全身,又白又红的,还香得跟朵花似的,一个大男人,招蜂引蝶的,哼哼!”嘴巴瘪瘪,“为什么元帅都不肯带我一起去?在这里都无聊死了!1号,给我舀瓶桐桐花果汁。”
机器仆人1号应声而去,事实上,在唐祈的脚下,已经整整齐齐地建起了一座桐桐花果汁搭的果汁城堡,这孩子,已经无聊得要靠玩这个来打发时间了。
公孙夙起身,走到另一个房间里,便看到修正一个人坐在窗沿上擦拭枪械,虽然面无表情,不过作为多年的伙伴,公孙夙还是轻易看出修的心情并不好。
“还在担心元帅?”
修放下枪:“有点。”
半路上,元帅就偷溜了,独自乘坐小型飞行器前去夺取鬼焰果,怕迟了就赶不上了,另一个剿灭所有变异兽的任务就交给他们剩下的人,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但掩饰不了其实他是想找刺激、喜欢在刀尖上起舞的变态本质。
是的,元帅很强,是他所见过的最强的人,不仅是在武力上,还在心计上,否则也不会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了,他只是有点沮丧,身为一个杰出的首席侍卫,却摊上一个并不需要你保护,还喜欢撇下你自己一个人行动的主人,真的是一件很悲摧的事。
尤其是元帅这次出来,其实并没有得到那位陛下的许可,帝都里的人也并不知道,都以为元帅还在元帅府里潜心苦修,若在这个敏感的节骨眼里被人发现元帅竟然大模大样的在外面闲逛,又不知要生出多少是非来。被那些千方百计想要元帅的命的人知道,肯定兴奋得睡不着觉,被元帅知道……好吧,他会比追杀他的人兴奋一万倍,完全不用睡觉……只是,元帅虽然武力高强,但也只是一个人,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到时要是被人趁虚而入,那乱子可就大了。
公孙夙清冷一笑,平凡的面孔一霎那间竟是无比生动:“放心,祸害遗千年,元帅要是那么容易死,黄土陇上早就生了几丈高的青草了,哪里还能逍遥自在到如今?那么容易死,也不值得这许多人追随了。”
不过也正是个人魅力太大,吸引了一大批忠实的追随者,连维洛斯家族的继承人克里琴斯都曾经公开承认过,除了元帅,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令骄傲的他衷心折服。无数的年轻人将他当成神来崇拜,骄傲而挑剔的自然人鱼一个个芳心暗许,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在军中,他是绝对的存在,甚至皇帝的命令也不及他的好使,说声造反,没准皇帝就换人做了。对于许许多多不是纳索魔的人来说,他们往往只知道纳索魔有一个威名赫赫的元帅战琰,而不知道纳索魔的皇帝姓甚名谁。
当一个人的声望和势力达到这种地步,对于统治者来说那就是一颗安防在枕头边的不定时炸弹了,自古帝王最多疑,古往今来,因为功高震主而死的名将贤臣不知有多少,为人臣者,最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大的才能,而是你要懂得把握一个度,把握得好了,官自然做得舒服,把握得不好,麻烦来了,头也掉了。
说实话,在公孙夙眼里,自家元帅那简直功高得不能再高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