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开门进去,开灯。回来小破屋住了有好几天了,到今晚他才发现,原来屋子比他当初来时还要残破上许多,大半年没住人打扫,不仅到处是灰尘,而且有一股很大的味道弥漫着空气里,怎么也散不去,包的不算严实的被子和床席有的地方已经变得黑霉,星星点点,怎么洗也洗不去,屋子里不知名的角落里总会有一种摇曳的‘吱嘎’声,那些木格窗子都腐朽到稍用力就可以把整个扯下来,形同虚设。
这跟叶文楷的房子比差太远了。
他以前觉得很满足的,觉得可以在k城里一个人住上一个房子很开心的,现在只不过是到了繁华的边缘兜了一圈又回来了,为什么会觉得不开心呢,最起码也在那么漂亮,那么舒适的房子来住上那么一回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