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统身上的气息,然而约翰还是重新躺了回去,闭上眼睛,不断不断的……思念那个给他以爱的希冀,又将他打入万丈深渊的男人。
接下来,依旧是漫长的折磨。
一日又一日,伯格斯统都假装看不见他,神情淡漠的从他身边擦肩而过,甚至,连一个笑容都吝啬给予。
而约翰,花上许许多多的时间,只能怔怔的立在甲板上,任海风呼啸,眼睁睁看着爱人越行越远。
海上的阳光太灿烂了,照得人头晕目眩。
约翰只好找个阴暗的角落坐下来,将头埋在膝盖间,双臂紧紧的环住自己。
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被留在一片荒芜之中,瑟瑟发抖。
对于即将到来的关于美好爱情的憧憬,却只见白光倏忽一闪,甚至连许个愿都没有时间……
一种窒息的感觉深深萦绕于心头,像一块从天而降压下来的巨大石块,直至惊醒睡梦中的人儿,他从床上猛然坐起。
床头柜上的煤油灯洒下昏黄的灯光,照亮了约翰眼前的黑暗。
好险,原来只是一场梦境。
然而,当他伸手触摸脸颊,为何竟是一片冰凉湿润?
约翰以前几乎从不掉泪,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自从他被伯格斯统拉上了爱情这艘贼船,他早已变得软弱万分,哪怕只是对方的一个冷淡的眼神,也会让他担心好久。
睡在床脚下的史宾格犬听到响动爬起来挠挠爪子,打了个滚开始厚脸皮的买起萌来,跳上床撅着粉红色的大鼻头在约翰身上拱来拱去。
约翰将狗搂在怀里,沉沉睡去。
然而,噩梦却刚刚只是个开始,第二天早上约翰便收到了来自普鲁士陆军元帅,也就是他生父发来的信鸽,上面说,因为上次约翰借兵的缘故,普鲁士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也就是腓特烈大帝的侄子威廉二世,已经察觉了伯格斯统的存在,并已经派出暗杀团埋伏在船队的必经之路——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意欲除之而后快。
得到这个消息后,约翰便再也坐不住了,他拿起挂在墙上的大马士革长刀,又从抽屉里翻出两把火枪别再腰间,带上大笔现金,胡乱抓起一件衣服就往外冲。下楼梯时,因为慌不择路,还险些摔了一跤。
他跳上一辆马车便日夜兼程奔赴里斯本,途中为了方便赶路,不眠不休的跟马车夫轮班驾驶,一路旅途颠簸,风餐露宿。
初春的严寒将他死死抓着缰绳的手冻得龟裂,久未入眠的眼睛布满红血丝,脸色灰青,他使劲裹了裹身上的毛呢外套,寒风吹乱额前的碎发。
他顾不得疲惫,一想到训练有素的杀手团也会马不停蹄的往那里赶,他就觉得后背发冷。他很惧怕,怕自己哪怕晚上一步,也有可能和伯格斯统天人永隔。他甚至开始咒骂自己的固执,如果当初不那么坚持,是不是现在至少可以陪在他身边与他共同经历风雨,至少现在良心上会好过得多。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是来迟了一步。
当他赶到出事地点的时候,那座最适合伏击使用的小巷已经悄无声息,只有巷道内堆积如山的尸体,似乎在诉说着这里曾经经历过怎样一种惨烈。
血水汇聚成一条条小溪沿着泥泞的青石板的缝隙在约翰脚前缓缓流过,数以百计的水手曝尸在道路两旁,他们大多是被极专业的工夫一刀摸了脖子的,脸上带着生命被终结时的恐惧。还有几个是约翰亲自挑选的、贴身保护伯格斯统的保镖,杀手的死亡人数倒是不多,横七竖八的和水手的尸体罗列在一起。
刹那间,约翰被眼前的惨烈惊得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觉得这个世界瞬间变成了一片灰暗,他只感觉胸口处阵阵抽搐,疼痛刺骨。
“大副……”一个上有一丝残喘的水手,从死人堆里挣扎着伸出一只手抓住了约翰的裤脚,他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朝约翰说着,“快跑!”
“船长呢?”约翰像是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死死地抓着那水手的身体,他的眼睛像是一匹杀红了眼的孤狼,声嘶力竭的讯问,“船长呢?船长在哪里?”
谁知那水手奄奄一息的在他怀里翘了辫子,身体僵在一边再没了反应。
“少爷!少爷!”撕心裂肺的叫喊着的约翰丢掉水手,疯了一般冲进死尸堆里,他翻动着一具具形如枯槁的尸首,眼前已是一片猩红。
他多么惧怕下一只翻出来的尸体,便是属于伯格斯统的,“不会的,少爷,你不会死的!”他像魔杖了似的呓语着,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希望也慢慢演变成绝望。他全身僵硬,呼吸艰难,胸口的疼痛也渐渐麻木。
尸体实在太多,有几具已经血肉模糊,无法辨认了。
他仍旧不死心,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伯格斯统和自己经历了那么多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他不会这么轻易就倒下的。
“少爷,我是约翰啊,你听到我回句话啊!”他再次朝死尸堆咆哮,一头扎进那些散发着恶臭、面目狰狞的冰冷的尸首中间,埋头找寻,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绝不放过。
然而,他什么也没找到,哪怕散落在地上的衣物,也没有一件是属于自家少爷的。他反复告诉自己一切还都有希望,可到头来却真真只剩下心碎的绝望。
约翰悲痛欲绝,双腿一软便跪坐在石板路上,露水早已浸湿他的长裤,与被鲜血染红的布料混合,紧紧地贴在双腿上。他身体是止不住的颤抖,连痛哭流涕的力气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