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樱拍了拍胸脯,她已经有了一个疗程,正准备用。
相比医院的医生,她倒是更相信自己。
“好,医院还有一桶米粥,记得热一热给她吃”
叶蓁也是相信农樱的。
医院的米粥还没喝完,在顾爱华没办法吃任何东西的情况下,那剩下的粥就是福音,在她性命无虞的情况下,她也不需要每天守在这里。
“米粥?”
听到叶蓁的话,农樱眼睛一亮。
叶姐姐做的米粥,那滋味。
想到曾经入口的米粥,农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肚子也“咕咕咕”叫出声。
叶蓁眯了眯眸子,看向她。
看到叶蓁的目光,农樱谄笑几声。
“好了好了,我知道那米粥是个院长妈妈的,叶姐姐放心,我一定不会偷喝,顶多是热粥的时候把铁锅给舔一舔!”
说起这个,农樱颇为义正言辞。
她就是再嘴馋,也不能把病人的饭给吃了啊。
虽然院长妈妈是胃癌晚期,但只要喝到叶姐姐的粥,也一定可以喝下去。
美食的魅力啊,果然难以抵挡。
“等我回来,给你做一顿好吃的”
看着这样的农樱,叶蓁忍不住摇了摇头,做出承诺。
听到她的话,农樱点头如捣蒜。
安抚了农樱,叶蓁就带着司缪离开了医院。
鉴于现在的司缪并没有身份证之类的特殊证件,叶蓁就租了车子去暮水镇。
海城是个大城市,周围有很多环境不错的小镇,暮水镇就是其中之一。
出租车司机是个男人,并没有被司缪的美色迷惑,却也称赞:
“小姑娘,这是你男朋友吧?长得可真俊!”
叶蓁没怎么搭腔,只是点了点头。
而司缪就更不会说什么了,握着叶蓁的手,眼里有她就够了。
司机大叔也不在意,巴拉巴拉说了许多暮水镇优美的环境和可以游玩的地方,只当叶蓁和司缪是去玩的,非常热情。
叶蓁心中觉得好笑。
似乎每次遇到的司机性格都是如此,有着说不完的话。
两个小时后,叶蓁和司缪来到了暮水镇。
这是个静谧的小镇。
没有喧杂烦躁的名气,只有宁静,安详和让人感动的沧桑。
白墙,青瓦,石板路,乌篷船,木雕,水阁,茶馆,深弄水巷。
这是个如诗如画的烟雨之地,被清澈的水流缭绕。
一眼望去,就像是一座修建在水上的城池。
其实不止是暮水镇,因为海城临近海域,所以周围几个城镇都如同建在海上一般,人们出游,都是乘船,所以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人水性都不差。
叶蓁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生活方式,非常惊奇。
不过据原主的记忆来说,这里的确就是暮水镇,原主生活了很久的地方。
也难怪当初温贤会带着母亲,离开这里去往兰城,这样充满水汽,而且没有任何攀比和物欲的地方,的确不适合他生活。
拉着司缪的手,两人踩着青石板,向原主记忆中的孤儿院走去。
没想到,刚走进镇子,就有人打招呼了!
“呀,这不是小叶子吗?”
一个穿着朴素的妇人看着叶蓁,有些不太敢认,许久之后才叫出声。
现在的叶蓁和以前那个叶蓁相差很大,不管是气质还是容貌。
不过对于从小看着她长大的镇子里的人来说,还是被认了出来。
叶蓁眯了眯眼,对着那妇人点了点头。
“张婶子”
原主性格乖巧,在镇子里很受一些妇人的喜欢。
如果不是温贤近水楼台,恐怕有不少妇人愿意招她做媳妇儿。
“诶,诶!你可算是回来了,是听说孤儿院的事才回来的吧?”
张婶把湿答答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满脸热情地问道。
说起孤儿院的事时,眼中有些可惜和不忍。
“是的婶子,不知道孤儿院现在怎么样了”
叶蓁颔首,想要先套套话。
可谁知,刚刚还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的张婶子,转眼就看向了司缪,原本还以为是陪叶蓁一起回来的温贤,没想到居然是个没见过的陌生男人。
而且这个男孩子长得可真是好看,比当初的小贤还好看!
“婶子?”
叶蓁蹙眉,站在张婶面前,挡住了她的视线。
没想到司缪的脸,竟然也符合这些妇女的审美。
“诶呵呵,你瞧我,小叶子,这是?”
回神后,张婶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不过秉承着村里妇人们爱八卦的特性,好奇地问道。
以前的小叶子和温贤那叫个般配,真是没想到,不过就是出去上个学,两人就闹掰了,想想他们小时候成天一起玩的情景,只能感概,世事无常啊。
“我男朋友,司缪,婶子没别的事,我就先走了”
叶蓁漆黑的眸动了动,声音微凉。
带着司缪这个定时炸弹,恐怕是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说完,就转身要离开。
谁知,张婶子一把就拉住了她的手。
“小叶子,你可别回那孤儿院去,听婶子一句劝,孤儿院荒废也就荒废了,那地方不安全,你要没地方住,就带着你男朋友到婶子家住!”
虽然好奇,但张婶子还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
她拉着叶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