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于红梅呢,她非但没有起到规劝的作用,相反在原身染上酒瘾后推波助澜,深怕原身喝的不够多,深怕他还不够堕落。
酒这东西就是一个双刃剑,用的好,它也能治病救人,强身健体,可用的不好,他会麻痹人的神经,让人性情大变。
显然酗酒过度的原身正是后者,每天喝了吐,吐了睡,睡醒后再喝酒,他的脑袋都已经喝坏掉了,反应越发迟钝不说,脾气也开始日益见长。
这时候,于红梅再背着外人故意说一些嫌弃他这个废人的话,脑子彻底糊涂的原身自然会在气愤下对她这个妻子大打出手。
可瘸腿的原身怎么可能追得上于红梅这样一个肢体健全的女人呢,总是他刚要动手,于红梅就引着他跑到了家外头,让外头的人见证他的暴力行为。
那时候,于红梅是有口皆碑的好媳妇,大伙儿都知道她在原身残废后依旧不离不弃,操持家务不说,一个从来没有挣过钱的女人出去工作,负担家庭花销,喝醉酒的原身即便嘴拙地辩解了几句,人家也只会当他狡辩,当他没担当,压根就不会相信于红梅会在私底下对他说那样的话。
人人都夸于红梅好,觉得原身能够娶到这样一个媳妇是他的福气,结果他非但不珍惜,还耍酒疯欺负自己的好媳妇,即便是最亲近江流的那些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上门劝原身别喝酒,小心把好媳妇给气跑了。
可有于红梅在,原身又怎么可能戒酒成功呢,酒瘾和烟瘾一样,一旦染上了,需要极其强大的克制力以及身边人的配合才能够完成。
每当原身有点清醒的时候,于红梅都会将酒送到他的面前,久而久之,原身的脑袋彻底被那些酒虫给勾坏了。
有一次,喝醉酒的原身拿板凳砸伤了儿子江傅,这件事成了“引爆”于红梅的导火索,她再也没办法和这样一个自暴自弃且将火撒在家人身上的男人过下去了,她选择了离婚。
这时候,距离原身残疾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所有人都知道于红梅的日子有多艰难,因此即便她提出了离婚,也是惋惜同情多过鄙夷责骂。
原身不肯离婚,于红梅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最后的审判结果女儿归于红梅,儿子归原身。
于红梅大方的将那二十多万赔偿款让给了原身,人人都夸她大义,却忘了那些赔偿款本来就是属于原身一个人的,工伤的赔偿根本就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内。
借着这件事,于红梅又得了一份好名声。
然而她还没有彻底利用完原身。
在法律宣判后,于红梅又回了一趟江家,别人不知道她和原身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于红梅是哭着离开江家的,身上还带着伤,后来传出风声,说是于红梅想要接过儿子江傅养在身边,只是被霸道蛮横的原身给拒绝了,非但如此,还动手打了她。
这个消息传出来后,大伙儿就更加唏嘘于红梅的遭遇了。
离异的女人带着孩子可不好嫁,尤其还是儿子,可于红梅并不在意这些,为了孩子着想,甚至愿意和离婚的前夫低头,把法院判给前夫的儿子接到身边。
养育一双儿女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费事,而且费钱。
但一腔慈母心的于红梅根本不在意这些,只可惜原身不识好人心,不但拒绝了于红梅,还动手打了她。
至此,于红梅厚道坚贞且慈爱的好名声彻底响彻了这一片地域。
与此同时,原身做的那些错事坏事也传的人尽皆知了。
因为这份好名声,离婚后的于红梅并不愁嫁,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在丈夫出事后依旧不离不弃的好女人,替她说亲的人很多,撮合的对象也不乏那些离异或是丧偶的有钱男人,只是于红梅都拒绝了。
直到一年后,她和她之前打工的碟片店的老板蒋天城日久生情,这才再次步入婚姻殿堂,这段婚姻自然备受祝福。
再婚后的于红梅对继女很好,这份好甚至还在自己的女儿之上,人人都夸赞她是一个好后妈,却忽略了跟着于红梅去了蒋家的江桦的心情。
八个月后,于红梅和蒋天城的儿子出生,一家四口和乐美满,更衬托地江桦如同入侵他们领地的小偷一般。
面对父亲的堕落,母亲的冷漠,江桦变得越发叛逆,在处处优秀的继姐蒋如伊的对比下,她的叛逆平庸被外界看作是原身这个歹竹基因作祟的象征,正是因为她体内流淌着原身父亲不优秀的血脉,所以即便受着和蒋如伊一样的教育,即便有于红梅这样一个优秀的母亲,她依旧是水塘里的一滩泥巴,生动形象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烂泥扶不上墙。
至于江傅,他倒是挺争气,可是有一个原身这样拖后腿的亲爸,成绩优异的他在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往下念书了,和绝大多数留守在乡下的男孩一样,江傅靠着当年留下来的那点赔偿款娶了老婆,在对方生了孩子以后外出务工,很久才会回家一趟。
终于有一天,原身彻底把自己喝死了,得到这个消息的江傅回家奔丧,在处理完原身的后事后,变卖了家产,带着妻儿去了外地,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彼时蒋天城靠着碟片生意没落之际将生意盘出的钱投资了房产,现在坐拥几十套房子的他过上了舒适的包租公生活。
于红梅就和贵妇人一样,精心保养打扮,闲暇时分出一点精力在小儿子以及继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