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圈子,就没见到过?”高雨桐又试探性的问道。
“没什么印象,也不熟……”周从从回答。
“是吗?戚沉当年,可是爱你爱到发了疯啊。”高雨桐似有若无的瞟了周从从一眼,“不过你不记的就算了,都是过去的事了。”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了疯?说来真是讽刺,大学时候哪里有爱,顶多算是个喜欢,说爱实在是太严重了些,周从从受不起。
“是吗?”周从从嘴角扯过一抹嘲讽的笑意,这笑可能是对戚沉的也可能是对她自己的。
“你不知道吗?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高雨桐抿了口咖啡,这句话说的颇为随意,就好像是你去她家吃饭,她说刚好杀了只鸡,就煮了吃了。
从周从从震惊的表情中,高雨桐知道……周从从并没有忘记戚沉。
高雨桐玩性大起,下意识的将手机移到自己正前方,装作无意的问周从从,“怎么?没有人告诉你,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吗?”高雨桐顿了顿,“戚沉喜欢你这件事,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故作深沉?他爱你爱到发疯,甚至是发狂!”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疯……
爱到……发疯……发狂?
这些事,周从从不知道,她不明白高雨桐为什么忽然提到戚沉,还要告诉周从从这些事。
……
“你大□□学之后,戚沉发了疯一样的去你家乡找过你。”高雨桐一脸的云淡风轻,其实……相比于周从从,他更想看到戚沉听到这句话的反应。
手机反着卡在桌面上,高雨桐的手指,有规律的敲击着手机背面。
“他……去我家里找过我?”周从从有些不敢相信,她微微皱眉,神色严峻,好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一样。
怎么可能?
戚沉这种混蛋……怎么可能去找周从从?
疯了吗?
戚沉是北京人,而周从从只是一个江苏北部小县城的姑娘,高雨桐的意思是……戚沉去了周从从的老家找周从从是吗?可是……周从从已经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
许多年之后,当听说一个男人在多年前曾经到自己的老家找过自己,心里多少有一丝波动,可是那又如何?伤疤已经留下了,就算是再舔舐伤口也无济于事。
……
“是啊,但是他去的时候,你已经搬家了,他没有找到你。”高雨桐耸肩,装作为戚沉惋惜的样子。
“他……他……”周从从顿了顿,这件事有点奇怪,她问高雨桐道,“那个时候,你几乎不在学校,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高雨桐一愣,周从从果然不好对付,这么精明,到是让高雨桐有点儿措手不及。
不过,高雨桐毕竟是高雨桐,这点公关能力还是有的。
“你走之后,戚沉像是疯了一样满世界的找你,甚至跟教务处的老师打了一架,只为拿到你的学生档案,在那里,他找到了你的家庭住址,这件事全校都知道。”高雨桐淡淡道。
“不可能!”周从从面色有些紧张的说着,以周从从对戚沉的了解,戚沉绝不是这种人。
“你可以不信,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究竟是因为什么退的学?”高雨桐微抬眉眼,定睛看向周从从,十一年了,周从从和戚沉有十一年了,这十一年来,戚沉从没有放弃过周从从,很多时候,高雨桐都认为戚沉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执着。
高雨桐不明白,面前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让戚沉这种冷艳而又高贵的男人爱着。
他们的故事,似乎还要从周从从和戚沉认识的那一天说起。
这么说来,周从从还是因为高雨桐,才注意到的戚沉……
……
十一年前,周从从大一。
那个时候,周从从因为过度肥胖很是自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也没有朋友。
唯一能说得上话的,就是同专业隔壁宿舍的高雨桐了。
高雨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家里是开公司的,只是那个时候,周从从并不知道高雨桐家里是开影视公司的。
周从从和高雨桐可以说是一见如故的关系,二人很投的来。
大一的时候,学校活动很多,院里有合唱比赛,周从从和高雨桐都参加了,关系也逐渐熟络起来。
高雨桐是系花,人美歌甜,唯一的缺点就是——公主病,总觉的全世界都要围着自己转,也许少了她,地球就脱离太阳系了。
她有个小男朋友,高中就辍学了,跟高雨桐在一起七八年了,属于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类型,而高雨桐早已经腻烦了男友“小白脸”一样“软柿子”的性格,所以上了大学后,自然是到处找“新目标”。
算是“脚踏两条船”吧,高雨桐不断的换“目标”,可是跟她那个小男朋友却是一直没有断过。
周从从挺不理解高雨桐这种“不负责”的行为。
……
有次,院里合唱团组织聚餐,合唱团团长是周从从的老乡,两个人算得上关系不错,便是委托周从从代为联系合唱团成员。
那个年代很流行日租房,也就是在外面组个一日公寓,大家一起做饭洗碗,吃完饭还可以玩玩“杀人游戏”。
大学时候,同学们都很淳朴,女生都梳着马尾辫,而男生……多是穿着露出鞋子三分之一的白色棉袜。
聚餐人员在校门口集合,周从从本是百无聊赖的看着所有人,高雨桐忽然凑了过来,“喂。”
周从从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