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过周自恒的题目,标准比赛中,所有的描述都用英文写就,答题的注解也要用英文。她会说一口流利英语,却看不懂这些专业名词,而周自恒在七个月内,已经能把这些知识完全掌握了。
明玥没有抬头看他一眼,只是拉著他的手。
她在他的指腹上摸到了一层硬硬的茧。
几乎每一个指头上都有。
他对计算机抱有了强烈的热情,并且付诸努力。明玥认为,选择出国留学,会是一条非常好的道路,上一所it名校,会让他的水平大幅度地提高。
但她非常舍不得,特别特别舍不得。
可是这些话,她又不可以说出口。她不希望周自恒夹在前途和爱情中间,两厢为难。
道路上汽车鸣笛,纷纷杂杂的声音几乎要贯穿云霄。明玥竖起耳朵,仔细辨别著周自恒的回答。
“英文好不代表要出国。”他说。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