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琥珀色的眸子......华族人绝不可能有。
都不是华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齐人了,不是齐人又怎会对齐国有忠诚?没有忠诚又何谈背叛?
载气结。
载很是厌恶那个商队主人,但阿珩不讨厌,不管是谁,她都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但商队主人却不是,他对阿珩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识渊博,让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见时是不讨厌不喜欢,没三日阿珩便对自称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载对白虎更厌恶了,因为白虎想撬他的墙角。
闲聊时,白虎提起了他有个比阿珩大几岁的弟弟,性情好,也体贴,因此想为他向阿珩提亲。
提亲一般应该找当事人的父母,但阿珩的老爹老娘都去黄泉了,加之阿珩年纪虽小,却很有主见,因此白虎直接找上了阿珩。
载很生气,尽管定亲是被公子旦给逼的,他一千个一万个不想娶阿珩,但这并不代表他就高兴看别人娶阿珩,至少此时此刻是不高兴的。
阿珩没理会载的心情,而是有些诧异的问白虎:“一般不是应该为子嗣提亲吗?”哪有人越俎代庖的为兄弟提亲的?
“我并无子嗣。”
阿珩讶异。“贵庚?”按着她对人族的了解,白虎这年纪,不敢说一定抱上了孙子,但儿女必然成群。
“三十有四。”
阿珩的目光有些狐疑。
白虎的脸色有一瞬的无语。“我很正常,只是我的妻子回娘家了,只剩我一个,自然生不出子嗣。”
“年年回?”
“只回了一次。”
“回来了?”
“至今未归。”
阿珩委婉的道:“你这与和离何异?”
“我从未承认她写的和离书有效,我一日未再娶,她一日未再嫁,我与她便一日还是夫妻。”
阿珩:“......你没有姬妾?”就算没有妻子,也不过是生不出嫡嗣,但庶嗣却是不需要妻子就能生的。
“我若有别的女人,她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阿珩大奇:“你觉得她还会回来?”都拖到三十几岁了,显然不是一年两年的事。
白虎叹道:“不到生命终结,谁会知道结局呢?等下去,至少还有希望等到她回来。”
阿珩对白虎彻底刮目相看,她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这个男人,而不论是否爱上这个男人,她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白虎替其弟的提亲。
没等阿珩认真的去了解白虎的来历,载便出了事,北荒与齐国再次开战,这一次胡人也将被卷进去,因此决定诛载祭旗,而载......刺杀首领失败,不日将被祭旗。
载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请去为首领治病,她把首领给解了毒,然后趁人不注意时带着载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这里是草的海洋,一个人藏进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里,纵使胡人满草原的追杀也没能找出两个人。
载很不解。“人又没死,至于这般疯狂?”
阿珩闻言随口道:“谁说没死?”
“你不是解了毒吗?”
阿珩反问:“有谁规定解药里不能下毒?”
载:“......你不是不能杀人吗?”
“别人自尽了可不能算我杀人。”
载默然。
半个月后阿珩开始考虑要不要让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头是蓝天,其余方向全是绿色,就是当地人也不敢说自己能认得路,何况两个生长于中原的华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领前不久才自尽,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将她腰斩了都是仁慈。
☆、第十一章乱世之因
阿珩没骗三七,过了云水之后的地区真的多河流,多鱼虾。云梦大泽就在旁边,商於山脉以东全在云梦大泽的广义范畴里,自然多鱼虾。
尽管不是很满意,但考虑到车队真的走得极慢,慢得快赶上蜗牛爬了,原因?阿珩在市人。
人口买卖是这个时代最赚钱也最热的贸易,贵族的奴隶永远都是不够的,不管是田地里的田奴亦或是府中服侍的奴隶,甚至奴隶训练的死士、战奴,都是多多益善。尽管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都是奴隶,但市人的价格却是非常低廉的。
公子芾很是无语。“苏神医,青阳有人市,你若想要奴隶,待回了青阳,我赠你一千名奴隶可好?”
“不好,人市的奴隶虽多,却都是训练好的,价格太贵。”
公子芾疑惑:“训练好的奴隶很省事不是吗?总比你买个奴隶回来还要先教它如何伺候主子好。”
“问题是我要的奴隶不是用来服侍的,训练好的奴隶对我没有用。”阿珩道。
人市上的奴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伎人,也是最昂贵的,少则数枚金铢,多则......有钱也买不到。伎人训练好之后是用来赠给那些王侯贵族取乐的,白日可以欣赏伎人的歌舞,晚上可以暖床,更赏心悦目,伎人都是精挑细选长得美的女奴,且自小就开始培养,据说最顶级的伎人可谓解语花,能令王侯贵族神魂颠倒。不过再怎么神魂颠倒也终究是玩物,年老色衰之后定然曾经多耀眼现今就多凄凉。
自然,事无绝对,阿珩就知道一个例外,云洛的母亲,云离的正妻便是女奴,且是做为伎人来培养的女奴,容色极为出众,心肠与手段也格外狠,十岁时,得知主人要用自己的家人做为人牲,便处心积虑的在祭祀之前弄了毒.药,将主人全家给毒死了。可惜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