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那人刚出道时就是黄袍加身,闪闪发光,有无数为业界泰斗为他护身,但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并不是他显赫的家世,而是他那一双迷人的桃花眼。
宋斯南还记得,就在今年暑假,他和回国的王少鹏在球场刚酣畅淋漓的打完一场球赛,就听到边上的宋之漫尖叫,高举着手机,对宋斯南说:“宋小四,你看他的眼睛和你一样!”
宋小四扫了一眼那人,平心而论,长得确实不错。但是中二少年却反应平平,说:“那又怎么了?”
“桃花眼啊!笑起来的时候特别迷人。”宋之漫把手机举在宋斯南脸侧,对照着看,眼里亮晶晶的满是笑意,连风都带不走的喜悦:“宋小四,你长了一双桃花眼呐!”
原本是要冷嘲热讽一段的某人突然被表扬了,变脸变得极快:“那可不,小爷我英姿潇洒、fēng_liú倜傥你知道吗!”
宋之漫收回手机,丝毫没注意到他在自夸,她整个人都陶醉于那位勾着桃花眼妩媚众生的男星去了。
宋斯南抬了抬下巴,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度。
右手摸着下巴,欣赏着自己的嘴巴。
也很好看啊!不薄不厚,即便是不笑,看起来也像是在笑一样!
还有还有,鼻子也很好看啊!
看看看,多挺!
宋斯南用手指把鼻子扭成各种弧度,“多挺多高啊!”
“真的很帅嘛!宋小四!”宋斯南对着电脑屏幕,完全的沉醉在了自己的“美色”之中,赞美之词一个接着一个,滔滔不绝的。
直到有声音从窗外传来“对,我是他亲戚。”
亲戚……
亲戚!
宋斯南欣赏自己的表情僵住。
那什么,宋之漫的“亲戚”……
这一天,他突然明白了一个词:“美色误人”啊!
☆、第三十三章
宋之漫选了个宁静的下午,冬日的难得晴好天气,暖阳照射,晒得脸颊红扑扑的。宋之漫抱着隋欢留给她的本子,在楼顶一点一点的看。
她看书的速度其实很快,但是看这本本子的时候却格外的慢。
因为想和妈妈多待一会儿,多聊聊天,想揣摩妈妈当初的语气、猜想妈妈当初到底是以怎样的心境写下这写字的。
阳光下,黑色墨水泛着光,带着纸张的年代味,扑鼻而来。
隋欢在上面写道:
之漫,你的十七岁,到底是什么样呢?
我想了很多,想到自己的十七岁,想着或许你会像我。
又想,不是说女儿随爸吗,或许,你会像你爸爸。
最后,我终于发现,你不会像我,也不会像你爸爸。因为你只是你。
原本是有很多话想和你说的,但是话太多,一下子竟不知道提笔写些什么,原谅妈妈啊宋小漫,妈妈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那,我们先聊聊爱情好吗?”
宋之漫往后翻页。
“遇见你爸爸那天,天气很糟糕,下着滂沱大雨,我穿着白色连衣裙,裙摆都是泥泞,大半个身子都是湿的。
你爸爸撑着伞,从我身边走过。
我躲在屋檐处,一个抬头,看到老宋走过去,却在几步之后又绕过来。
他戴着一副眼镜,轻声问我需要帮助吗?
我戏谑的说,你能帮我什么呢,把你的衣服脱下来给我吗?
结果他二话没说,竟真的把衣服脱下给我披上。
那个时候,我心跳如雷,手足无措,他笑着把衣服递给我,我看着他,呼吸在那一秒停滞了。
那一刻,我发现我对他动心了。
之漫,这就是爱情的初衷。
仅仅因为对方的一个动作而心跳不已,被他的微笑深受其害。
说的更透彻一些,那就是,在那一刻,我的心跳,只为他。”
……
宋之漫合上本子,抬头看天。天上有云,空中有风。
她突然想到了在南镇,吴继荣叔父送给她和宋斯南的那支笔。
心里很微妙的动了一下,她阖上眼,用心感受刚刚那段情绪,却再也没有办法捕捉到半分。
……
没过几天,c市又下雪了。
宋之漫晚上睡得迟,早上挣扎着从床上起来,一睁眼,窗外是一大片的雪白。
她嗷叫了一声,艰难的起床洗漱。洗漱好了,拿着东西就走。
宋之漫今天要去林景芝的药房帮忙。
别看宋斯南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但人家却是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
宋斯南的父母都是从医,父亲宋远征是西医,现在是军总院的院长,母亲林景芝学中医,早年也在军总院上班,只是后来在外面开了家中药店,专心的在中药店干了起来。
宋之漫在放假的时候常常钻到林景芝的中药店去。
她喜欢看中医看病诊疗的过程,然而这些她都没学会,倒是学会了煎药。
煎药最重要的是火候,把握火候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心境。
宋之漫心气平,尤其是对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更是有了十分的耐心和细心。
今天刚到药店,林景芝便对她说:“之漫,今天有几帖药,特别注重火候,你来帮我煮一下吗?”
宋之漫连忙点头应下。
后来后来很久,久到她一个人禹禹独行,当初说好要一直对她好的人远赴重洋,说着以后和她老死不相往来,久到她在漫长的岁月里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同她闹脾气开玩笑,甚至久到,她都快忘了自己的生命里有存在过那么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