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自然要留他,“天已经黑了,不如明天再走吧,家里有住的地方。”
卢二少爷摇摇头,“没关系的,我也该回去了。”
宁婉也道:“早些回去也好,免得你娘担心。”却拿出一个篮子,里面装着一只猪腿,还有最好最嫩的猫爪儿菜,还有从自家圆子里新采下来的刀豆、茄子、小葱、香菜等等,“自家的,虽然不值钱,但是很新鲜。”
卢二少爷犹豫了一下,还是将篮子接了过去,放在身前,骑着马走了。他现在骑马已经很熟练了,不再像第一次偷骑父亲的马时控马还不太好。
宁婉待他走了之后才想到,其实自己就连这些菜也不应该给他拿的,毕竟未来的瘸子将军骑着马带着一篮子菜,怎么想怎么觉得怪怪的。但是人已经走了,她只有自己悄悄地笑了。又想到了上次半篮子槐花,也不知道那花最后怎么样了,也许他半路上就扔了?。
扔就扔吧,反正自己的心意已经到了。
第41章亲戚
卢二少爷走后,爹和余三叔、宁大伯等几个人继续收拾另外的野猪。
五头野猪只的有三头大野猪,其中最大的一头是公猪,大约有一千斤,另两头是母猪,也都有六七百斤,两头小猪,一头半大四五百斤,至于宁家吃的那头最小的也有上百斤。
现在去了皮和内脏,总共还有一千多斤的肉,像一座小山似地堆在宁家的院子里。爹娘与宁婉在一起商量了之后,自家留下一百斤肉,除了近几天吃的以外都腌起来,另外给余三叔、宁大伯、郭夏柱、宁大江等帮忙的人每人一二十斤肉不等,又送些心肝下水骨头,再就给三家村每家二斤肉。
爹娘不管怎么样对三家村的人都是有感情的,宁婉也不反对,毕竟自家要是一毛不拨也不好看,总归还是要在三家村住上许多日子。
余三叔等人听了宁梁的话个个都十分高兴,直夸宁家大房厚道,又帮忙将野猪肉分好,送到各家,又是一阵忙乱。
于氏见屋外大家都忙着,便拿了一把高梁米用铁锅炒得微焦,然后泡了滚水,便成了淡淡的黄褐色,给大家送出去。
原来三家村这边平日买不起茶,便时常用这种法子泡水充做茶水喝。于氏因为村里的人来帮自家做活儿,因此便十分招待,不好只送了白水出来,但泡茶又没有足够的茶叶,炒米泡的茶总归比白水瞧着要好些。
宁婉早已经忘记家里炒米茶的味了,帮忙送过去之后自己也喝了一碗,焦香微甘的味道十分平和,倒觉得十分可口,因此又盛了一碗,“娘,你也歇歇。”
娘接了碗,却将宁婉拉到屋子里,喝了两口便悄悄问:“那个卢家少爷,我怎么觉得对你不错呢。虽然是帮过他,但是上次送了那么多东西就够了,怎么又来了,还帮忙打野猪,又将肉都送了我们?”
“娘,你想什么呢?”宁婉乐不可支,卢二少爷会喜欢自己?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谁也不喜欢,他只喜欢练功!据说他习的是童子功,因此破了身就不能再有进境了,所以他就是纳了妾,又娶了妻,还是保持了很久的童子身,后来因为吴夫人想要孙子,才不得不与妻妾圆了房……
“卢少爷之所以过来,是因为上一次我卖金饰时被他遇到了,他看我们家日子很艰难,就想帮一把。”看娘待信不信的样子,宁婉就又说:“他很快就去多伦百户所当兵,几年之内都不能回来了。”
“多伦?”娘听了这个名字,终于将她心里原有的一丝想法消掉了,去了多伦百户所当兵的人,不说九死一生的吧,但是多半没有什么好结果,就连终日在三家村的农妇都知道没有人愿意去多伦当兵,自家女儿还是找一个日子富足的农家人吧。不过她倒埋怨一声吴夫人,“明明那夫人看着也不是很穷的,怎么能舍得让儿子去那个地方?”
一般都是很穷的人家才送孩子去当兵,而只有最穷的才去多伦,因为安平卫会多给多伦的兵士们每人多一份军饷。娘便以为吴夫人为了那军饷才把儿子送去的呢。
宁婉也不想给娘解释吴氏为什么要把仅仅十几岁的儿子送去从军,而卢指挥佥事为什么把儿子送到多伦,但见娘已经打消了刚刚那么点意思,就放下心来。她虽然特别敬仰瘸子将军,对眼下的卢二少爷也颇有好感,但是却从来没有生出一点情愫,瘸子将军,他只是用来尊敬和仰慕的人,却不是能陪伴在身边的人。
他喜欢的只有军营,热爱的只有战争,为了援助虎台县,他毫不犹豫地放弃妻妾,宁婉才不想成为那被放弃了的人呢。
这时外面的人都散了,爹也回屋睡下,没多久他便再起身用小毛驴驮了一百多斤肉送去虎台县。
这么多野猪肉家里自然是吃不了的,总要卖出去,早听说野猪肉是比寻常猪肉值钱的,但是而三家村附近并没有人肯花大价钱买,就是马驿镇恐怕也卖不许多,还不如直接送到虎台县。况且家里有小毛驴,运送东西还算方便。
爹本来自己也要背着几十斤肉一共送去,却被宁婉硬是拦住了,“每天往返就很辛苦了,再背着东西,人怎么能受得了?”
娘也拦着,爹方将那心思打消了。
等爹走了,大家又睡了一会儿,起来吃过早饭就开始腌咸猪肉。于氏指导,宁清和宁婉做,先将将野猪肉切成长长的细条,然后用盐、葱、花椒、八角、红糖等放在大盆里腌上一些时候,待入了味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