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了紧自己的胳膊,这才发现有点酸麻,但稍微一动,这小梨子就皱眉,白皙光滑的脸蛋儿皱起来丑死了,但再丑也是乖的,如果不计较这家伙对自己的冷漠……他只好保持着这个姿势,即使痛苦,但心里巨大的爆棚的幸福感简直要将他吞没,想了好多年呢。
第二天早上,阮离醒得特别晚,一摸自己的脸,好家伙,全是汗,费力推开压在自己身上不自知的大笨熊,阮离才发现这家伙早就醒了,一双眼热切地盯着自己,满脸写着四个字:
我是流氓。
阮离下床,洗漱什么的弄完以后都十点过了,宣城指着桌子上的早餐,阮离却摇头:
“不吃了,没胃口。”
宣城想了想,又把一只巨大的保温杯提出来,倒好水递给阮离:
“红景天不用喝了,喝点儿西洋参吧,你最喜欢了。”
整个一讨好恋人的表情,阮离心里吐槽着,偏偏自己又特别吃这一套,一想到西洋参,整个人心都化了,硬邦邦地接过来,坐在那里喝水,宣城在旁边说:
“会晚一个多小时到,不过没关系,到了拉萨我们可以先去市内转转,今天天气不错,八廓街应该会很热闹,布宫的票也早确定好了,不是旅游旺季,票很好抢。”男人早就联系好了接待的人,万事俱备只欠阮离。
“不,我自己……”
“乖一点。”宣城的语气有点强迫性的意味了,那双眼睛就这么盯着你,像一头恶狼一样,你要是不顺着他的意他就生吞了你,哪里还有起床时大笨熊的半分可爱。
暴露本性了吧?我偏不顺你的意。
“我说了,我不跟你走。”阮离也很坚定,坚定中还带点儿小傲娇。
白嫩嫩的兔子竟然成了兔子j-i,ng,这怎么得了?宣城淡淡地笑了一下,阮离瞟了他一眼,顿时头皮发麻浑身起j-i皮疙瘩,只见宣城从自己贴身的内兜里摸出一张名片大小的东西,远远地晃了晃。
阮离一看,嘴角抽了抽,顿时炸毛——
“你偷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