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罗家的这几日,方萍英却是发现了这罗家的人还真是会享受生活。
不管有钱没钱,家里的吃食总是不会差。
这个年代的人,外头还没有工打,大部分都在家务农,一年下来挣的钱也不多,就必须得算计着过日子。
好些人是一个月都难吃的上一回肉,因为肉价贵,一斤肉的钱都不知道能干多少事情,大多数人吃的都是自己家里种的一些蔬菜瓜果,顶多就是吃些自家母鸡下的鸡蛋打打牙祭。
但罗家却完全不一样,他们家基本是隔几天就会买上一次肉,而且一买至少两斤,不像别人家偶尔买的几两肉这样。
因为村里的屠夫不是天天杀猪,她们得去集市上买。
这时候的集三天赶一次,其他时间镇上便没东西卖,为了时常能有肉吃,周云梅只要去集上便会买上几斤肉,然后放到家里,做饭的时候,偶尔让人割上一小块和家里的一些素菜一起炒。
而且这样花钱买肉也算了,因为周云梅太懒,买肉回来之后也从不及时处理,就挂在那不管。
要是冬天还好,放上个两,三日倒也不会坏,但现在已经开始进入夏天,天气开始热起来,肉顶多是放一个晚上,到第二天就会坏。
有些时候,见肉坏的不是太厉害,家里人也就将就着吃了,实在不能吃的,便都浪费了。
看着浪费的那些东西,方萍英千般不舍,因为这肉是她男人忙死忙活换回来的,别人想吃吃不着,但周云梅却是眼睛都不眨,说坏了的肉不能吃,会生病。
她吃过两回,最后弄的上吐下泻,最后看病的钱比买肉的钱花的多的多。
这话要是放在三十年后的确没错,但在这个年代,尤其是在农村,便看的出她有多挥霍。而且每次说了之后,下回她仍是不想法子解决,这和烧钱没什么区别。
方萍英要是顾得上,都是方萍英处理,顾不上的时候,十有*那肉都是坏了的。
而且还不只是吃的,还有家里人的衣衫和村里人的一些人情往来。
周云梅是每个月都扯布做新衣裳的,只要在镇上看到有喜欢的,毫不考虑钱,下手就买。
和村里人的一些人情往来也是,她好似为了显摆自己家里有钱一样,别人偶尔送些自家种的瓜果给她,她一出手就是直接给人钱,而且一出手就是三块,五块的给。
有些厚道的人倒是知道承下她这份情,在适当的时候总会把钱还回来,但一些不自觉的人,却就是想来占便宜。
家里除了周云梅,罗翠兰和罗志明也是个会花钱的。
罗翠兰固定每个月问周云梅要五块钱零花钱,自己买衣裳和女孩子的一些要用的东西都花了,偶尔碰到特殊的事情还会多要上一些。
罗志明更是三天两头的问周云梅要钱,甚至连原因都不用说,要就直接给。
以前还是罗志明一个人,如今加上方秀,方秀是个会算计的,她知道周云梅手里有钱,更是三天两头的怂恿罗志明去周云梅那拿钱。
这也就让方萍英彻底明白为什么周云梅这样缺钱了,这样过日子的话,是人都会缺钱,再加上周云梅私底下又要攒上一些,所以不管罗志勇给家里寄多少,那些钱都是远远不够用的。
这样一来,方萍英便不愿按照之前和罗志勇商量的那般来了,她决定一个月寄回二十块仍是多了,她可不是傻子,由着周云梅拿着她男人的血汗钱在家里挥霍。
这日,吃完晚饭,周云梅因为罗志明白天又从她那要走了三块钱,在家里唠唠叨叨,
“前几日才拿来二块,今儿又来拿钱,又不是不知道你大哥现在在家里养伤,一日要花不少钱,上回去县城治腿你大嫂又拿走了一百五,家里就快没钱吃饭了,你们还啥都不管,这样大手大脚的用。”
是人都听得出,周云梅嘴里像是在责怪罗志明花钱花的多,但言下之意却是在埋怨方萍英将罗志勇治腿的钱拿走了,所以家里的钱才这样紧。
其实周云梅上回已经说了这钱的事情了,方萍英不想和她吵,所以一直也没理她。
但人的忍耐性总是有限度的,方萍英忍了一次,不会再忍第二次,她冷眼看着周云梅,直接说,“妈,不如把志勇的腿打断,不用治了,将上回剩下的还有些钱给你拿给志明用,好么?”
说完,她又转头跟罗志勇说,“志勇,那钱放在箱子底下,你去拿出来给妈好了,你这腿咱不治了。”
罗志勇虽不管家里的事情,不等于他不知道周云梅的心思,只不过到底是自己亲生母亲,他有些话不好说罢了,再说他一个大男人,觉得自己受些委屈没什么。
但周云梅实在也是太过份了,一次两次的在他们面前间接直接提他治腿伤的钱,即使再宽容度的人也忍不下去了。
罗志勇这会心里也不舒服,他看了周云梅一眼,没说话,但脸上已经隐隐有了些不耐。
自己生的儿子,周云梅自然是了解他的。
看着罗志勇这模样,周云梅也不敢再说了,她小声嘀咕了一句,“我的意思是说志明花钱花的大,和你们有啥关系,谁说不让你治腿了。”
第17章 衣服小了
罗志勇也没跟她较劲这钱的事情,只是接着她的话说,“妈,你既然知道志明花的大,你就该管着些,他已经成家立业,不是小孩子了,你再这样惯下去,迟早把你手里攒的那些养老钱都要败光。”
“家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