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他在沙发上坐好,沈瑜没忙着答话,返身去厨房冲咖啡,“少加糖?”
凌云点点头,“还是你了解我,你一走,公司的咖啡都不好喝了。”
沈瑜端了两杯咖啡出来,将其中一杯放在他面前,笑着道,“你这是奉承我,谁离开都一样的,我哪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分别数月,凌云终于见到了沈瑜,如今人就在他眼前,他却有些近情情怯,像是不敢细看似的,低着头搅动咖啡,只在沈瑜离开去拿水果的时候,才抬眼追着去看。
这人好像长了一点肉,不像在公司时候那样瘦削,脸色也变得非常好,他本来皮肤就白,可之前太过操劳,总有种不太健康的感觉,如今倒是看上去面色红润了不少。
如果仅仅是这两样,还不足以让凌云看得那么专注。
他总觉得沈瑜变得不一样了,似乎比以前更加俊美了,可若说他大变样,也没有,鼻子还是那样挺秀,嘴唇也还是那样又薄又润,眼睛和眉毛还是那样清透。
可他还是不一样了,到底哪里不一样了呢?
他看得出来,却说不出来。
直到两人聊了一会儿,也到了午饭时间,沈瑜问他,“你饿不饿,想吃点什么?”
凌云马上道,“我开车,咱们去附近找个餐厅吧,边吃边聊。”
可沈瑜却笑了,他站起身,去了厨房,一边戴围裙,一边拉开冰箱门,说道,“知道你要来,买了很多好吃的备着呢,我来做饭吧,你只管说想吃什么。”
看他在冰箱里翻找蔬菜的模样,凌云忽然想明白了,沈瑜到底哪里不一样了。
他变得更有人情味儿了,更有烟火气了,他不再是那个职场上游刃有余,浅笑斡旋的沈总,而成了一个享受日常碎细的沈瑜。
他之前是在天上飘着的云,如今是接了地气的水,让人看得见,也摸得着,更想亲近。
以前有些事,凌云并不敢想,因为他们两个都是旗鼓相当,运筹帷幄的男人,就像一对齿轮,虽然尺寸相当,可惜总是难以相契,因为他们总是要用最强的一面对着彼此。
但是如今,面对这样的沈瑜,凌云似乎寻找到了那个可以让两人契合的点。
这种欣喜是难以言表的,是他多年以来的夙愿,也许以前,沈瑜并不会同意,但现在,他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其实他们之间是非常有可能的。
脱掉大衣和外套,凌云主动进了厨房,他对沈瑜说,“我来帮忙吧。”
对此,沈瑜来者不拒。
其实要是换了何二雷,他肯定心疼,在外面忙了一天,回来再做饭,多辛苦啊。
但对着凌云,他毫无心理负担,要不是出于礼数,他都想让凌云自己下厨煮点方便面得了。
但他面上还是非常亲和客气,“你是客人,刚下飞机,去休息休息吧,我自己来就行。”
可凌云非要帮忙,甚至把玳瑁袖扣都摘了,阿玛尼的衬衫袖子也高高挽了起来,可花把势就是花把势,看他要上手抓菜,沈瑜立即一声断喝,“先去把手洗了!”
这声喊,吓得凌云一惊,心说怎么几天不见,沈瑜的嗓门也变高了。
沈瑜说完,自己也反应过来,他平时跟何二雷说话习惯了,有时候何二雷回来,手也不洗,就来抓他切好的水果,沈瑜恼他,忍不住训斥,“你都不如大雷,大雷吃东西之前还知道舔舔爪子呢!”
习惯成自然,对着凌云,他也没扭过来,完全忘了之前两人在公司是多么的知书达礼,“ex”来“rry”去的了。
对着凌云笑了笑,沈瑜又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