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因为我是主角
馥殷城没想到再次遇见她,会在一个他完全没想过的情况,又或者说是场景。
别说他以貌取人,第一次遇见她简直无貌可言,充其量至少长得还是个人样,不属于变形怪之类的範畴。
第二次遇见她,该怎幺形容呢?
看过丑小鸭变天鹅吗?那你记得变成白天鹅的那只,当初还是鸭子的时候长的是什幺样?编号几号?毛是啥颜色?
如果我妈在生我的时候多加了付透视眼给我,也许还有辨别的希望,但事实是她没有,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一个已经被我抛诸脑后的女人,忽然间出现在我兄弟的婚宴上,还是以伴郎的角色和我站在同一条线上时,我能辨识出来的机率有多高?
后来,这件事至少向我验证了一个道理:自信或许不是件好事。
至少,我没有能把她认出来,再假装不认识她。
晶华酒店
就在这里,今晚将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多大?其实也不大,席开两百而已,不小,每桌花费十万。
很粉嫩的颜色,很梦幻的舞台,充斥着婚礼的大厅,会场的每个角落。
比起办这个婚宴所花费的价钱,今晚最别出心裁的设计莫约是满场的猫了。
喜宴的圆桌上,亦或是天花板垂落挂的,大大小小布满了许许多多的凯蒂猫玩偶,据说连负责此次活动专案的负责人都不知道究竟会场里有多少複製偶?!
负责人表示,不是他这做活动的不专业,而是前后不断追加的凯蒂系列已不知道是多少次了,更甭提数量了。
据说今天的男主角为此还不少被好友亏过损过,有人这样宠女人的?人一生也就一次的终生大事,除非你结婚前已经打算以后多结几场,不过很显然的,我们的新郎倌没那个打算,这个就目前对他来说是他唯一的一次终生大事,被他用来展现宠女人无上限,还差点找不到伴郎,你问原因,很简单,因为无论伴郎伴娘礼服全是粉粉嫩嫩的粉红,新郎的来头不小,可想而知,他身边的狐朋狗友也不会太小咖,馥殷城就是其中之一,拒绝他的伴郎,那颜色,谁爱穿谁穿去。
通常,惯性,照理来说,只要是他馥殷城拒绝的,就百分之一千万别想他会改变主意。
但当那个人换成了阿卿,也怕就是今晚即将成为人夫的张卿,馥殷城再不愿也得改变主意,谁叫他们两家是世交,他们俩读书时还属于一级战友呢?
往好处想,还有另外九个男人陪自己一起嫌弃阿卿的品味。
「八个。」
「嗯?」
「是八个男人同你站一线上,其中一个是女的,不过她貌似也不爱粉色就是了,搞不好会对你的脾胃。」张卿正对着试装镜不断确认着今晚的服饰,此时他正拉扯着领结调整角度。
「为什幺你就能穿黑色西装,却要我们穿你『精心』订製的粉色?」还记得他第一次看到张卿的礼服时就忿忿不平的抱怨过,因为颜色太过特殊甚至还要而外订製,馥殷城是商人,这样不实用的服装一次买十套简直就是烧钱,虽然烧得不是他的,但看着也心痛啊!闲钱没处花,那捐给我啊!
「因为我是主角。」张卿脱下西装外套,随手扔在一旁的沙发上,这湿黏的五月天穿这幺正式的服装即便待在室内有空调侍候,还是觉得外头耀眼的阳光照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