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菲看他说完,发出自己的疑问,“你把跟你长相相同的邓大富的尸体用福尔马林泡在密室里,你看到他,你不感到愧疚么?”
黎顺道:“从不……看到他的尸体,我更能感受到我的胜利、成功,因为我比不可一世的富翁邓大富更聪明,他的财富终究归属于我了。1ミ2*3dwi点”
罗菲严肃道:“那条黑曼巴蛇是你放的,故意咬死了邓大富的儿子?”
黎顺没有表情地点了点头。
罗菲面部肌肉颤动了一下,声音低落道:“邓大富的女儿是你故意毒死的?”
黎顺依然没有表情地点了点头。
罗菲道:“为什么呢?”
黎顺盯望着罗菲的双眼,好似让罗菲明白他的诚意似的,说道:“因为我不想孩子成为我的拖累。我一直信奉,要想彻底铲除人这种障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永远消失于这个世界。孩子会是后患,我怕他们长大,会从国外回来找寻他们的家人,给自己惹上麻烦。虽然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为了万无一失,我不能让微小的可能性存在。”
罗菲道:“既然你爱邬惠荏,为什么要把她囚禁在密室大瓶子里,她不是一条鱼,可以随便把她养在瓶子里。”
黎顺道:“把她养在瓶子里面,供我好好欣赏,我觉得比占有她,更有意思。虽然我承认我是魔鬼,但我真正面对我爱的人时,却不忍心玷污她。”
罗菲道:“你把她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却美其名曰地说不忍心玷污他,这话听起来是多么的矛盾,让我身上起鸡皮疙瘩。”
黎顺道:“你不明白我的心境,当然不会理解,我为什么要把我爱的人,像动物一样养在我为她订做的大瓶子里,没日没夜地欣赏、研究。”
罗菲眼角抖动了一下,“研究?”
黎顺道:“女人这种物种很神奇,会把男人吸引的不知所措,所以我想好好研究一下我喜欢的女人,究竟有什么魅力和吸引力,让我见了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