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素锦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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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是班长,并被推荐进入学生会,由于办事能力强以及处事恰当,因此在师生中的人缘都极好。但是,人们也发现,他从不会单独和某人外出及相处,集体浴室他更是不去,即使吃饭上课也似乎刻意与人保持距离。有女生开玩笑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却像被蜜蜂蜇了似的飞快躲开。

不少人觉得他有点怪怪的,明明是活泼开朗的格,像夏季的太阳那样充满活力,但却很矛盾的,故意在自己与别人之间筑起一道透明的屏障,他不过去,也不让别人越界。

过年的时候,两个人回了一趟小镇。小镇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石板小路变成沥青公路,乌黑瓦房有不少也变成了水泥小楼,市集熙熙攘攘,惟一不变的,是临河的一排古旧房子。

两人给叶天瑾的外婆扫了墓,忆起过去时光,秦岭略微伤感,叶天瑾伸臂将他搂在怀里。

秦岭只在家里呆了很短时间,帮父亲锯木头,打扫房间,做家务,他的父亲已经呈现出老态,胡须头发皆有了星星点点的花白,暴躁脾气也收敛了许多。

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孟小莲家的小饭馆已经开垮了,孟母只好重旧业,在街边卖豆花挣点钱补贴家用。见秦岭回家,孟母在油腻的围裙上擦着糙双手,眼巴巴的追问孟小莲的消息。孟小莲过年没有回家,也很少给家里打电话,孟母期盼渴望的眼神被秦岭看在眼里,他告诉孟母,孟小莲在当家教非常忙碌,所以不能回家。

叶天瑾外婆的临河木阁楼没有拆,秦岭在家里住了几天,简直坐不住,每天一大早就往叶天瑾家里跑。即使和叶天瑾分开小半天,他都觉得如隔三秋,心里跟猫抓似的。他敲开叶天瑾的家门,看见对方蕴含微微笑意的眼神,他知道叶天瑾也在挂念自己。

不由得高兴,问道,“瑾宝宝,想我了吗。”

叶天瑾淡淡的笑了下,并不开口。

秦岭有几分失落,但很快就抛之脑后。

入夜后的小河上被灯火照耀着,机动船的光,倚河而建的饭店歌厅的霓虹灯,滨河路的路灯,树上的彩灯,都让这条曾经安静如诗的小河,变成一幅热闹的水彩画。

过去水墨般的小镇已经消失了,惟一不变的,只有河岸上大簇的芙蓉树。

过年当天上午,叶天瑾站在木制阳台上打了好几个电话,给父母,爷爷,七大姑八大姨。语气非常礼貌,且带着一贯的温和清淡,每次都像是例行公式般,寒暄,问候,客套,祝新年快乐,然后敷衍两句收线。秦岭注意到他惟独没有打给哥哥,其实想一想在这世上还有一个和叶天瑾流着相同血,相貌相似的男人,他就很想见一见。他爱这个人,所以想知道他的全部。

秦岭追问,却看见叶天瑾的身体仿佛抽筋似的震了一下,脸色刹时剧变,但极快的,他又恢复常态,冰冷的说,“我和杨正东关系不好。”

这是叶天瑾第一次明显的表示出讨厌一个人。杨正东,他的亲生哥哥。

所有电话终于打完时,他仿佛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看见秦岭站在他身旁,便说,“没办法,必须问候他们。”

“为什么总是不回去?”

“不想看见他们。”叶天瑾从风衣口袋里拿出打火机。秦岭愣愣的看着,他居然抽烟了。

从那冷淡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心情恶劣到藏都藏不住。

我不应该多问,那毕竟是他不愿提及的家事,秦岭懊恼的想。

两人趴在陈旧的木头阳台上,一起无言的看着流动的河水,河风很冷,秦岭挤过去搂住叶天瑾的腰,打起神笑嘻嘻的说。“哥,我冷。”

叶天瑾伸臂将他揽在风衣里,他闻到微微温暖的熟悉气息,但清淡中夹杂着烟味,他将头靠在他前,圈住他的腰。

真希望,像现在这样平静的时光能够永远凝固……

又想到了那些熟悉遥远的童年时光,两人聊一会儿,又笑了一阵。看着叶天瑾恢复常态,秦岭总算放心。

叶天瑾说当初秦岭总是偷看他,弄的他每天出门前都要照镜子,看是不是脸上有东西或是衣服没穿整齐。秦岭笑着说,那是因为你好看呗,你最漂亮。其实,他是想知道,那个他所憧憬着的少年的眼中为什么总有一层浅浅忧郁,明明拥有他所期盼的一切,却像风那样寂寞,似乎随时可能离开。

秦岭煞有介事的背英语课文给叶天瑾听。

“”

isqi”

fkyou”

叶天瑾笑出声,“明明就是韩梅梅和李雷,你到底记不记得?”

“当然了,不信我背给你听。yet,iyyver!y,y......”

“(小淘气)”

“哥,你就欺负我英语没过四级!”

叶天瑾扭过头,“我不——”

“我听见了,你在说你要。”秦岭吻住他的嘴唇,趁机将舌头伸进去。叶天瑾脸色一变就想躲开,秦岭一把搂住他的腰不放,张着无辜的大眼睛乞求、撒娇、软硬兼施,什么手段都派上用场。“就一会儿,天瑾哥哥,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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