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余晚晚的神情低沉了许多。
落以琛注意到她的眼圈有些发红,几次想开口,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到家以后,余晚晚开始打扫卫生。
落以琛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系上围裙,把地板拖了一次又一次,桌椅也是擦了一遍又一遍,连窗户,门缝,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
有一丝头发从鬓边垂下,落以琛觉得她这样专心致志的样子十分温婉,脑子里蹦出岁月静好四个字。
“让老宅那边来个阿姨做吧?这样你也轻松一点。”
“不用了,落先生。让我自己做吧,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为什么?”
“家庭仪式感。”
“有什么讲究?”
“小时候,我妈每个星期都会带着我们进行一次大扫除。我和哥哥也要参与,看着一尘不染的屋子,会特别有成就感。
共同用心打理出来的话,心底里也会更认同这个家。”
“你这是在嫌弃我没有跟你一起做家务活吗?”
“没有。我只是喜欢这种家庭仪式感而已。”
落以琛征了一下,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把做家务活说得那么清新脱俗。心里暗笑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
“不过,我的感受不重要。如果落先生觉得我做得不好,就从老宅调一个阿姨过来吧。没关系的。”
“这是你的家,你的感受怎么就不重要呢?我最烦你说这样的话!”
余晚晚低下头不说话了,再擦桌子的时候,动作轻了很多,带着些许漫不经心。
做完家务以后,余晚晚在阳台站了很久。雪一直在下,没过一会儿,天地都变白。
似乎好久都没有看这样好的雪了,余晚晚立在阳台都舍不得走。
落以琛拿着她的手机走过来,
“你的电话一直在响。”
“哦,谢谢。”
余晚晚接过手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似乎还是一个跨国电话。
“喂?”
“请问你是余晚晚吗?”
“嗯,是的。请问您是?”
“我是袁朝阳啊。”
袁朝阳?余晚晚飞快地在脑海中搜索跟这个名字匹配的脸庞,可是想了很久都没有想起来。
长久的沉默后,电话那边又开口了,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失望。
“你不记得了?在a大图书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图书馆,《百年孤独》,随着这些关键词的嵌入,余晚晚眼前浮现出一个阳光帅气的影子。
袁朝阳,a大新闻系的才子,人如其名,到哪儿都像一团炽热的太阳,笑容可掬。让人看着都暖和。
大一的时候,余晚晚常去图书馆,常常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看书。
那会儿,袁朝阳总是坐在余晚晚身边看书,他身上有股很好闻的青草香。
两个人一直都没有说过话,直到有一天,余晚晚想看《百年孤独》。
这本书在最书架的第五层,余晚晚踮着脚尖够了半天都没够着。
“同学,想拿《百年孤独》是吗?我帮你吧。”
“是的,太谢谢你了。”
“喜欢马尔克斯吗?”
“嗯。”
“那边还有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和《苦妓回忆录》以及《迷宫中的将军》,我可以一起帮你拿下来。”
“谢谢你。你怎么会这么清楚这些书的位置呀?”
“因为我也喜欢马尔克斯呀。”
“你叫什么名字?”
“袁朝阳。”
“我叫余晚晚。”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