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二十七)  快穿之主角光环粉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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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二十六条规定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林暮开始背法律条文了,“还有,《律师法》第27条规定了,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吴律师当律师,竟然连《律师法》都没有读过,竟然都不知道我们律师就是要为当事人服务的。”林暮故作惊讶地感慨着。

“可是你的当事人做错了,你为了钱就一点都不管正义了吗?你们难道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吗?”吴媛倒是一脸的正义。

林暮扶额,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蒋士彬提到吴媛那么无奈了。i/i

她反驳回去:“那我们总不能拿人钱财,替人添堵吧?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蒋士彬和林暮倒是心有灵犀,他接着林暮的话说:“就连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请律师为他进行减刑甚至无罪辩护。如果按照吴律师说的,做错了的人就不能请律师,律师也不能为他们辩护,那么他们的权利又有谁来保障?”

吴媛被气得一时口不择言说出真相:“你们知道吗?唐叔叔他儿子破产了,他之前买保健品花了一百多万,他现在需要要回这一百多万,并且得到赔偿。不然他们家就过不下去了。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就是在逼死唐叔叔。”

她的话倒是印证了林暮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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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句话,吴媛才觉得不妥,慌忙捂上自己的嘴。

她说错话了,她这话一说出来,就是他们不得不和解的理由,林暮和蒋士彬大可以因为这个压缩和解的条件。

“吴律师,你不应该做律师,你应该去做法官,那样才能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丢下这句话,林暮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心里其实有很大的触动,但是表面上她必须表现得很专业,没有一丝一毫的破绽留给对方律师。

坐在车上,蒋士彬和她吐槽:“你算是明白我为什么一提起她就是一言难尽的那副表情了吧。”

林暮撇撇嘴:“明白了,她就拿自己当正义使者看。”

“满嘴的公平正义,真以为她自己是天使,要拯救众生啊。”蒋士彬摇摇头。i/i

“不过她也不是尽给人添堵了,也是她说漏嘴的,对方目前有必须和解的理由,所以我觉得我们可以再压一下和解协议的条件。”他轻笑一声,显然心情不错。

林暮没有说话,她知道蒋士彬是最专业的做法,律师不是来普度众生的。

“行了,你决定吧,这个案子本来也是你拿大头,你拿主意就好。”林暮头靠着车窗,兴致缺缺。

蒋士彬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这个案子看样子是十拿九稳了。

不过很可惜,在和解协议没有签之前,没有什么十拿九稳。

就在蒋士彬准备和解协议准备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一个噩耗传来了。

张远那边提出了新的证据,他申请法院进行强制调查,孙总旗下保健品的子公司涉嫌传销。i/i

“传销?”林暮懵了,“孙总那么大的企业,怎么会涉及传销?”

“也不知道是谁给他们出的主意,拿出了这个法子。”蒋士彬直觉觉得:“一般律师面对这种问题都想到的是虚假宣传,我觉得只有师哥会想到这个破局的方法。”

“我想我们必须去孙总公司再次调查一次了。”林暮表情严肃:“这次一定要想办法拿到孙总上次不愿意给我们的那个经营模式。”

到盛超集团的时候,孙总正站在办公室里发飙。

蒋士彬在林暮前面走进去,孙总劈头盖脸的一沓文件救向他扔了过来,“你在做什么?你这么多天在做什么?你让人家现在又说我是在搞传销,我们公司以后要不要发展了?”

“孙总,之前他们提出和解,是您自己不愿意和解的。”林暮替孙总回忆了一下之前的事情。i/i

孙总脸上有些挂不住。

林暮接着道:“孙总,我们今天在这里不是向您负荆请罪、让您发泄情绪的。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我们到目前为止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已经尽到律师应尽的责任。现在我们希望您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些证据,所以请您回答我们的问题。”

“传销?我不是做传销的,我有什么证据?”孙总很激动:“他们传销团伙都会限制人身自由,我限制过员工的人身自由吗?没有!传销团伙还会要求自己的员工买东西才能加入,我有让我的员工买过保健品吗?没有!我的保健品都是推销给我的目标客户。”

“那么孙总,我想请问一下,您旗下保健品公司的销售模式是什么呢?”蒋士彬提问。

“层级激励制度呀。”孙总言简意赅道,“很多公司都是这样的,不行吗?”

“孙总,我们学法律的讲求的是法律。”林暮给孙总科普:“对方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这也属于传销行为。”

她简单地解释:“也就是说,对方认为,即使您没有要求您的员工购买公司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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