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你为什么不给他个机会?如果你尝试去了解,会发现他也许是个不错的人呢。”
我已经了解过他了,还为此遍体鳞伤。不过艾瑞克是不知情的。我应该告诉他多少?我们是朋友,我们一起分享过那么多,而且我们还曾是炮友,但除了卡尔-艾尔,我还没告诉过谁那时候发生的事。我想要是艾瑞克知道了,他就不会再这么迷恋迪安,不过就算我决心告诉他,现在也不是时机和场合。
“他是个摇滚明星,你用脑子想想,”我答道。“他怎么可能不混账?”
艾瑞克假装朝我拉下脸。“摇滚明星也是人。”他一把抓起他的饮料,把身边人都拖到迪安桌前坐下。我怨念地望着他们开始谈天说笑。
卡尔-艾尔摇着头。“他会长教训的。”
泰瑞浅棕色的眼睛扫过我。“一切都还好吧?”
“嗯,没事,”我吐出几个字。怀尔德喊着我的名字,扭头示意我上台表演。
烦。迪安已经连着听了两个晚上了。他的乐队成员和那群骨肉皮们也是一样。那掌声和欢呼声雷动的场面,搞得让人以为我是在上千人的场合表演似的。我理应感受到虚荣满足,但我只觉得尴尬,每爆发出一次掌声,飞车党们就会越发抱怨“娘娘腔们”——他们就是这么称呼那些骨肉皮们的。也许再这样下去,怀尔德就真该给酒吧换名字了,不用叫“飞翔的法国人”,可以叫“挨揍的乐队佬”,或者“残喘的骨肉皮”。我很确定,飞车党厚实的大手不出几秒就可以掐死这些个小细脖子。
我把毛巾扔进水槽里,上了舞台。不用看就知道,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因为我已经听不到“黑飓风”成员聊天的声音。靠,他们难不成还真在期待我的表演?
上台的时候我顺手拿起了吉他,坐上高脚椅,翘起一条腿来支撑乐器。试了几个音,听起来还不错,不过我一点儿该唱什么的头绪都没有。我抬头看到艾瑞克和大伙们正坐在迪安的桌边,但迪安却不见了人影。也不在酒吧其他地方,看样子是已经走了。要么就是小解去了。我希望是他走了,不过我觉着我应该没那么幸运。
四周越发安静起来,我缓缓地呼出一口气。靠,唱点什么呢?我今天下午刚和卡尔-艾尔去看了《蜘蛛侠》,查德·克罗格的那首《英雄①》已经到了我嗓子边,这首歌我曾和迪安一起唱过。反正现在迪安不在这里,那就豁出去吧。
注①:er。
我凑近麦克风开始唱,轻柔地拨动着吉他。伙伴们和骨肉皮们坐得一动不动。我闭上眼睛,将周遭隔绝,紧张感随着开口唱的每个字慢慢消失。
第一段结束。我把间奏延长了一点,刚要开口唱下一段,一个低沉、沙哑的声线加入了进来。我继续弹着,没有开口唱,转头看迪安正一边朝我走来,一边唱着下一段。
妈呀,他听起来棒极了。
我用稍高一点的音调加入他,我们的声音交汇在一起,就像曾经一样。他的声线与我的交织成和谐的音色。我们的声音都与年少时不同,所以这音色和以前不同,不过变得更好了。他朝我投来的炽热目光,害得我差点忘词。
靠,这可大不妙。尤其是当他向我靠近的时候。他那绷在皮裤里瘦紧的臀部,伴着着音乐的节拍晃动。噢,他的唇。不太厚,也不太薄,就是刚刚好。唇角微微向上翘起,更是为他的坏笑增添性感。
一曲终了,迪安向我俯身贴近,眼睛直直地凝视着我。妈的要死,我胸口不由得一窒。我清了清嗓子,转开了目光。酒吧内爆发出掌声和欢呼——不仅来自我的伙伴和骨肉皮们,还来自飞车党们。很显然他们喜欢迪安·麦奎因。他们当然喜欢了。只有我自己出于个人原因,一直不喜欢他,但就算是我也不得不承认,迪安在歌唱方面上表现得精彩绝伦。虽然这首歌算不上迪安常唱的重新金属或另类摇滚。
又一位“黑飓风”的成员——尹少林——踏上了舞台,朝我伸手去要吉他。他朝我笑着眨眨眼,黑色眼里闪烁着坏坏的光芒。我很高兴地把吉他递给他,刚打算跳下舞台,就被两双手拦住了。一双来自迪安,一双来自麦克西姆,乐队鼓手。
尹把头抬向麦克风。“跟我们一起唱。”
“哦,不了,我不——”
人群开始欢呼,喊着拍子怂恿我,“唱——唱——唱,”还在空中挥舞拳头。又有从别的地方跑来的一撮人光临酒吧。怀尔德在后厨忙得团团转,帮着约丹一起接待客人。他一点也不照应我,还挥着手让我继续待在台上,显然对新增的生意很满意。唯一一个不为氛围感动的就是那个铂金发色的戏精男,他拿着一小杯酒,满脸不爽地坐在后面。
金发路人脸的乐队成员卢卡斯拨弄着贝斯,麦克西姆也在架子鼓后就位。
“搞什么鬼,迪安?”我甩掉他的手。“你们的歌我一首都不会唱。”
“那我们唱点别的。”他唇边那抹得意的笑让我好生气。“你肯定会这首,”他说,一边朝尹点点头。
当尹开始弹奏“金属”乐队的《其他的都不重要②》,我抑制不住自己又苦涩又甜蜜的回忆外涌。这首歌我和迪安曾唱过许多遍,我们还完善了一下其中的二重唱部分。
注②:not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