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鹿承认,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
“不行,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
“胆小鬼,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有什么不敢的。”
“不卖,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路鹿坚决地道。
第十一章
赵雪费了好一番力气,也没让路鹿松口。无奈,她只能带着裤兜里的香烟,遗憾地离开了便利店。
尽管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赵雪还是把钻石戒指留下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不值钱,几乎和石头一个价,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当是和路鹿结个善缘了。
一脚踏到门垫上,当赵雪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
她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来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扫的便利店了。
赵雪推开便利店的门,里面尽是一派荒芜的景象,这让赵雪有种诡异的归属感,对嘛,这样才是她的世界嘛。
这样破破烂烂的景象才是他们世界应该有的画风。
便利店的门原本锁着,但是里面的食物却一丝也不剩,应该是便利店的店长在逃跑的时候把食物全都带走了。
赵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滩水,显然断电之后它们不能继续维持在冰冻的状态了。
赵雪抱着试探的心态开了一包雪糕,结果被淅淅沥沥地雪糕水淋了一手。
她仔细嗅了嗅,发现雪糕水发出了一股恶臭味,应该是变质不能喝了。
自从末世降临后,赵雪就再也没有吃过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尝试喝变质的雪糕水。
末世的药物甚至比食物还金贵,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会因为贪嘴交代在这儿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纸,赵雪暗暗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一定要买只雪糕吃。
雪糕、饮料、零食……这些东西在末世前她从来没在意过,直到末世来临之后她才知道了它们的可贵之处,然而,这时候去珍惜这些微小的幸福已经来不及了。
离开盛放雪糕的冰柜,赵雪开始进行她的清扫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个角落都看过,最后从杂物间里拉出一只丧尸用火烧掉,接着扣上了便利店的门,朝约定好的集合点走去。
在前往集合点的路上,赵雪已经想好了,她要把从便利店得到的香烟分给她的队友。
至于理由,就说在便利店捡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经常会有幸运的人在边边角角找到没被人拿走的好东西,她发现一盒香烟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时间流逝不同,赵雪那里还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俨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
在赵雪离开后,路鹿又陆续见到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客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和人类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但是好在能沟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强进行下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到了十点半,此时路鹿已经放弃了把宋程赶回家休息的举动,任由他愿意读到几点就读到几点。
路鹿曾经借宋程的书看过,和很多古装剧演的一样,宣纸做的书,书上写满了竖排的文字,还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闻。
宋程的书大多是四书五经,纸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组成,路鹿看过宋程的字迹,就猜测这些书都是宋程自己抄的。
比起用银子买书,自己动手抄书还能便宜一些。
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经过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两页。虽然《周易》尽是繁体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点,只是翻完两页后他开始无比怀疑自己的智商,书里的字他大都认识,可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这书讲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让人头晕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对宋程有了钦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复杂的书,学的还如此努力,宋程应该也是古代的学霸了吧。
古代的录取率低,科举的难度比现代考985,211学校都难,更别说宋程家境贫苦,连寒门都算不上,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想要科举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了。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在路鹿准备休息的时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向宋程看去,只见宋程痛苦捂着肚子,眉毛都拧成一块了,却仍然在坚持读书,口中念念有词。
“真是…好努力啊。”
路鹿被这种坚韧的意志感动,同时也深深庆幸自己出生在现代。在古代想要出头太不容易了,如果不是世族出身,家里没有田产,就要做一辈子都要在地里刨食、还要被苛捐杂税剥削的农夫,要不然就要做被人们看不起的三教九流,活着着实艰辛。
虽然是艺术生,但是一看到宋程,路鹿就不禁想到魔鬼一样的高考生活,也因此,他就想帮助宋程,让他能专心准备科举。
在学习方面,他还比不过宋程,不过在食物方面他可以帮助他。
但是,在这方面他的能力也有限,所以他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宋程。
便利店的经营惨淡,虽然白天有不少客人,但是晚上的客人也不少,他们拿走的东西几乎就能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