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带着淘宝去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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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知道家里的环境不好,特别是爹娘去世之后,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这个话题,也知道现在家里全靠陆斯羽撑着,所以他一直告诉自己绝对不能任性。

陆斯羽愣了一下,随即很快知道了陆斯云的意思,摸摸他的头:“没事,大哥有钱,而且只是偶尔吃一顿,以后我们还要天天吃呢,可不能吃腻了。”

“怎么可能吃腻,那可是肉啊。”陆斯云嘟囔着,鼻子一动一动,显然也是在闻着锅里的肉香。

一旁的庄锦寒听到这里,总算是猜到了陆斯月对他的敌意来自哪里,大概是觉得自己的到来让家里破费,所以不喜欢看到他。

然而在庄锦寒眼里,陆斯羽绝对是一个会享受的人,虽然不知道这个念头来自哪里,但他就是这么觉得。

排骨这点钱在他眼里不过是小钱,他虽是来蹭饭吃的,却也不会没脸没皮,想着等回去之前拿些钱出来,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炖排骨是比较费时间的,也不需要太过处理,几人就站在一旁,闻着锅里飘出来的香气。

庄锦寒吃过许多好吃的,可是也没想到只是普普通通的黄豆炖排骨就勾起了他的馋虫,肚子更是咕噜噜直叫,恨不得立即开动,这样的反应不禁让他暗忖难道真的是太饿了?

许久,陆斯羽掀开锅盖,用筷子夹了一筷排骨,在嘴边吹了一会儿:“乐乐来,自己用手拿着。”

自从陆斯羽到来之后,他就一直在培养三个小孩吃饭前洗手的习惯,今天排骨的香气已经飘了这么久,站在旁边的两个小的自然早就洗好了手,只等什么时候开吃,所以他让乐乐用手接排骨的时候也不怕他的手太脏。

陆斯乐一块,陆斯云一块,他又招呼陆斯月去洗手,又给了她一块。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是一样吃的,可是站在灶头旁吃就是比端上餐桌要美味。

陆斯羽在盆里装了冷水,又从灶头中间的小锅里舀出热水匀了一下:“庄哥你先洗个手,我再给你。”

庄锦寒很想说他没有站在灶头旁吃菜的习惯,但是因为陆斯羽说了,他也顺势洗了个手,然后手里就多了一个排骨。

看着三个小的都在啃,他也忍不住上手,不是,上嘴,刚刚咬了一口,他就察觉到了刚出炉排骨的味道确实要比放了许久的排骨味道好很多,外凉里热,一口咬进去,嘴巴里都是暖乎乎的感觉。

因为炖的久了,排骨跟黄豆的味道融合,滋味真是说不出的美味。

庄锦寒不像三个小的,一点点慢慢吃,他是直接一口咬下,所以他吃完了,其余三位还在吃,目光忍不住看向陆斯羽……手里的排骨。

“开饭了再吃。”陆斯羽迅速把筷子上的排骨咬进嘴里,虽然并没有接触到筷子,但这动作却很快,像是有人要来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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