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画画完,方若华就拿去碧水县城的书肆寄卖,他在碧水是名人,乡试又刚刚结束,虽说不是榜首,但那老榜首可没他风头大,书肆那边一看是他来,连手续费都不收,便答应寄卖,而且给定了一个一看就能吓退大部分凡夫俗子的高价——要价纹银三百两。
方若华一听这数字,登时哭笑不得不得,又劝不动那画痴书肆掌管,只能做好准备,这里两幅画恐怕要砸在他自己手里了,只要他不愿意让房玉山,高秋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自己出钱购下。
三百两银子是多少?
这么说吧,在碧水县,良田价格算是贵的,一亩良田六两银子,三百两就是五十亩。
他只是区区一举人,在外界并无多少名气,并非书画名家,第一次卖画就敢要价三百两,简直是笑话。
“还得再想想别的法子赚钱。”
方若华叹气,要不去写书?
人人知道古今中外最好卖的是教科书,他现在以自己乡试第二名的身份,编写一部写给秀才看的乡试指南,哪怕偷懒些,只列参考书,再出一部分题,估计就能卖不少。
只是他考科举是应付事,真不大喜欢,如今好不容易过了乡试,居然还要琢磨这些,未免太惨了些。
房老听自家小弟子很随意地说讨厌科举,哪怕能赚钱也不乐意辛苦,登时大笑:“恐怕没人不讨厌,是人就好逸恶劳。”
方若华还没想出新的赚钱法子,书肆那边的掌柜就一脸不高兴地给他把钱送了过来,还一个劲喊可惜:“可惜,我还没看明白小郎君的技法,哎,临摹也才临摹了一次,可惜啊!”
方若华:……!?
居然还真有冤大头?
确实是个冤大头,方若华这两幅画刚一挂出来卖,就声名远播,至少碧水县读书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即便没人买,却还是要夸赞一二。
首先,那画的确好,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的功底,色彩运用也是难得鲜亮,画法特别,像工笔,却又比工笔还要细腻真实。
再者,内容也有说头,穹顶之上的仙宫,彩霞缭绕,仙气纵横,仙人们欢饮聚会,表情十分真实。
看此画,都有一种偷窥神仙隐私的奇妙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第二幅画,更奇妙,却也不是看不懂,而且讨论得更多,从中能看到东西的也更多。
说来也巧,书生们这么一讨论,就引来一人,此人乃是东宫的管事,出门办差,途径碧水,被仙人传说勾搭过来,想打探打探消息,虽说时间紧迫,没机缘面见仙人,却听了一肚子的传说回去,这日茶馆喝茶,就听到几个书生议论一幅画,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他是个粗人,却知道自己干爹每次出外办差,都要给太子殿下买一两样文玩摆件,书法绘画,不拘好坏,有趣即可。
他不会揣摩上意,却也知道跟着学,脑子一热,就去把画买了回去。
别说,即便是他事后肉痛了片刻,结果他干爹却连道买的不贵。
“三百两,唔,还行,没被坑,这回出去有长进。”
夸了干儿子两句,东宫的总管大太监,转身把画献给太子,太子如今卧病,到越发爱起书画,见了也惊喜,竟然非常喜欢,喜欢到连前朝书画圣手,李奉节的寒梅图也被比了下去。
当天,这幅画就代替价值千金的寒梅图,挂在了东宫书房里。
大管家心下惊讶,却也有些欢喜,回头盘问了自家干儿子几句,发现这老小子实在傻得很,知道拿画回来,不知道详细了解画家的身份,只知道是个弱冠之年的年轻人,名为方若华。
不过这难不倒他,既然能画出太子喜欢的画,那肯定是名士。
没几日,太子在书房召见亲信,他虽抱病在床,却也不是不能理事。
那画如此显眼,又明显得太子喜欢,太子的亲信们自然擅长揣摩上意,就是不好奇,也会装出好奇的模样夸赞一番。
“是下面人的心意,有名士方某,隐居明州山野间,无意中梦入神仙宴,醒来作下此画。”
众人立时惊讶,纷纷道贺:“果然佳画,太子得之,乃是天意。”
太子怎么说也是储君,如今纵使身体不好,下面几个弟弟长大成人,斗得厉害,但到底还是半君,没人敢疏忽,东宫的消息也传得最快。
一时间,京城里各大世家私底下流传一则消息,远在明州偏远之地,又出一名士,年纪甚轻,颇得太子看重。
但因为没什么后续,大家伙也不过随意八卦一下而已。
不过太子却是无意中发现,只要待在这两幅画的旁边,他的病居然可能……要好了。
太子幼时便有些体弱,但也不是大问题,娇生惯养的皇室子弟,大部分身体都偏弱,但是长大之后自然就好了,若是身子不好,也不可能被立为太子。
可从八年前开始,他忽然夜夜噩梦,梦醒时并不记得,但是那种心有余悸的危机感却是时时刻刻都在。
于是经常彻夜不眠,身体一点一点地衰弱下去,如今八年过去,太子生病仿佛是习以为常的事,朝廷众人似乎已经默认他命不久矣。
但是那日在书房和读书,忽然疲倦,伏案睡去,居然再无梦魇,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调查了半日,和以往并无不同,唯一的改变——恐怕就是这两幅画!
身体日渐好转,无论是不是这两幅画的缘故,太子都是十二分开怀。
远在碧水的方若华自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