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后来沈墨珏的嗓子叫哑了,只剩下哼哼的劲了,一身冷汗的躺在地上,特虚脱!
不负苦心,脚踝上那个大包终于被朗言书一点点的揉了下去,不过沈墨珏基本也不剩走路的力气了,躺在地上,拿眼睛特无辜的瞅着朗言书,一副我被欺负的很惨你要负责的样子。
朗言书叹口气,见他一身的泥土,袍子被石子和树枝刮得破破烂烂,还有血迹渗出来,身上肯定又添了不少的伤口。
“走个路也能摔成这样。”这哪里是天生闯祸的体质,分明就是弱不禁风的属性。
沈墨珏立时炸毛:“什么叫走路都能摔!明明是你们这儿的路特难走!陡峭就不说了,还到处都是树枝和石子!”
朗言书:“……”他将自己的外跑脱下来,扒了沈墨珏破破烂烂的衣服,替他裹好,温声道:“太阳快出来了,露水先不收集了,我们回去。”说罢弯身将他横抱而起。
沈墨珏石化了。这公主抱,等等,节奏不对!
朗言书考虑的很简单,不背他,是不希望他在自己的耳边叽叽喳喳。臭小子话多,现在嗓子又哑了,声音有些磨人。
沈墨珏转着眼珠子,仰头看他的下巴。朗言书的下巴形状很优美,线条流畅,轮廓分明,要是放在书里,妥妥的男主无疑。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不对的地方,自然是因为朗言书太完美了,家世,性格,相貌,无可挑剔,放在书里妥妥的男配无疑,男配千好万好,就是没有主角的命。
唉……
他可是自己一眼看中的靠山,可不能随随便便被炮灰了。
山间路陡峭,朗言书却走得十分平稳。微风将草木香送到鼻端,很快太阳便出来了,万丈金箭瞬时便点亮了山林,从山谷间漫出的薄雾也被阳光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光晕,煞是好看。
偶尔有一两只小兽从眼前一跃而过,皮毛上还沾了些许草叶和花瓣,它们有时会与沈墨珏对看一眼,或许是忌惮朗言书,很快便没入了草丛中。
沈墨珏瞧见草地上一丛丛宛如莲座长着锐齿的绿叶,顿时精神一震,果然自绿叶间瞧见了橙黄色的硕大果实。
“是菠萝!”他兴奋的大叫起来,扯着朗言书的袖子喊,“快,快放我下来,我要去摘菠萝!”
他又是激动又是扭动的,朗言书无奈,只好松开他。沈墨珏一只脚受伤了,另一只脚却完好无损,他自地上捡了根树枝,当做拐杖用,单脚跳向了菠萝丛,满脸兴奋的掏出匕首开始摘菠萝。
他用自己破损的袍子铺在地上,摘下一个便扔了过去,完全无视了朗言书的存在。
朗言书知他为凡体,喜爱凡人的食物无可厚非,只是口腹之欲乃是修仙大忌,他得想个办法改掉这个臭小子贪吃的毛病。
沈墨珏自然不知道朗言书在想什么,他被满地的又大又饱满的菠萝快要晃晕了眼。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把这些菠萝全部摘回家!
他转眼看正在沉思的朗言书,朝他招了招手:“朗大哥,快帮我摘菠萝,快一点!”
这急迫的样子,好像有谁跟他抢似的。朗言书一阵无语,竟然鬼使神差的走过去,帮他摘起了菠萝。
他一定是中了邪!朗言书无奈的想。
满地的菠萝,区区一件袍子自然是装不下的,贪心的沈墨珏又不肯放弃,他想起了自己的吃货系统和朗言书给他的储物袋,稍一犹豫,趁着朗言书没注意的时候,全部将菠萝储存进了食材一栏。
哼哼,菠萝可以做菠萝炒饭,还可以做菠萝咕咕肉,怎么不算食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