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节  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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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这么弱啊?

「过去并不重要,做人该看的是未来。凛凛凡事要这样去想才好。」修格温和地道。

思凛:「……」

「真那么介意,哥对你发誓?」

「……」

「怎么愁眉苦脸?」

「……」

「凛凛?」

「我……算了!」思凛吞下完败,别过脸去懊悔。「别再恶心巴拉的,我不计较行了吧!」

修格大笑。

作者有话要说:永遠不是對手的思凛寶寶 你就從了你哥吧

☆、金丝雀的抉择1

休息了整整一日,疲惫的身躯方才恢复活力,思凛天生畏寒,在密闭的饭店房间里,照样穿着厚厚高领粗针织羊毛衣,雪白的高领直遮到下巴,这样就衬的他脸越发小巧,而原本合身的牛仔长裤,穿在身上则略显松垮。

思凛不用去量,便知道自己肯定又瘦了。

这近两个月以来,从他被修格找回,到频繁进出医院,再到「中古世纪」里他挨的那一顿抽烂皮肉的家法,之后一个多月的卧床,食不下咽坐卧不宁的痛苦养伤过程,无一不是在伤害他的身体。

喝再多的补药仍是伤了元气,结实的身躯本来就没有多少赘肉,这一番伤身又伤心的折腾,更像是拿刀把身上所有的肉都削薄一般,把他颀长的身段弄得分外骨感,甚而可以说是过分骨感。

他想整理昨日名品店送来的成堆衣物配件,身后的伤早上让修格狠揉过,如今隐隐作痛,只得艰难地跪□子。

哥哥不让他做这些杂事,说是送回城堡家里让卢伯去弄得了。

思凛习惯自己的东西该自己整理,再说--他无奈地望着手中那双舒适的懒人便鞋,穿了整整三年,鞋底几乎被磨穿。

要想走出饭店房间,他非得找一双新鞋子穿不可。

思凛非常爱物惜物,修格一直以为他只是恋旧,其实这和他惨淡的青春年岁有些相关。疼爱他的父母因意外离开人世,身为次男的父亲有权继承的大笔遗产和家族公司的股份,一个要瓜分走大笔金钱的孩子,就变得不那么受欢迎。

他有继承权,可是年纪那么小,那些钱都是他动不得的。一夕之间沦为孤儿的楚思凛,变成富有亲戚家族里的寄生者,伯伯叔叔们各养他半年,当然不会虐待他,基本的吃穿用度都有,但是对于小细节的生活照顾就不太上心了。

小时候的他穿上万台币一双的鞋子,不过脚长大了却没人记得给他买来换,于是常常脚疼。慢慢成长的思凛不开口向长辈亲戚要求,他每个月把零用钱攒下来,替自己添购额外的用品。

堂姐们撒个娇可以拿到柏金包,堂哥堂弟们生日时大办生日派对,作客他人家的思凛笑笑,把自己大半个月的零用金掏出来,去买端得上台面的礼物。

他不能没有表示,不可能送地摊或平价品牌,连长辈们的各种生辰或欢庆都不能缺席,他会懂事的送礼,事实上他能支配的金钱就那些。一个月里,只要送过两三回贺礼,思凛就穷得分文全无。

因此贵族小学中学里那些炫富攀比的行径他从不参与,一是认为无聊、二是他也没钱;富贵人家里也有乞丐,说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后来依循家族传统送出国去念书,思凛脱离寄人篱下的窘境,不必向那些亲友纳贡后,他终于得以完全地支配属于自己的那份零用,手头顿时宽裕不少。上大学后年满十八,所有的财产他可以自由动用,然后又有了一直宠他的修格,柳暗花明后的人生阴暗尽去;但是他的生活习惯已然养成,他会把同一双鞋子一直穿一直穿,直到真的坏了为止,一件衣服没有破洞他亦舍不得丢,或许在他脑海中,没钱添购必备衣装的困窘已然深入骨髓。

在打包齐整的衣物群里,翻出新的皮鞋,思凛拎着它起身,正打算去叫保镳过来陪他出去遛达一圈,饭店里实在气闷啊!而哥哥盯他吃过早饭后就出去了。

这时,放在床头的手机滴滴地叫起来,思凛缓步过去拿,屏幕上显示不知名的讯息,会是谁啊?

滑开手机盖,画面是请求接收的字样,搞什么呢!手机号码只给朋友,指不定是哪个无聊家伙恶作剧,于是随手就按了接收。透过传输后,发过来一则影片,点开来是可爱的卡通金丝雀ty金黄色大头和小小身体,蓝色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天真又无辜。

思凛笑了,我有这么幼稚的朋友吗?五岁小孩看的卡通啊!

那只大头金丝雀慵懒地打个哈欠,可爱的小尾巴摇了一摇,然后…身体里慢慢冒出火花,从尾巴开始起火燃烧,再来延烧到翅膀胸前,那只鸟还笨笨得浑然不觉,最后,「轰」的一声,火势猛大,把牠烧成了灰烬。

卡通影片里,只剩下一堆灰色的渣滓从空中飘落下来。

思凛突然有点笑不出来,这算什么?要说恶作剧还真是不有趣的一种,看了就让人不舒服。

他懒得去追就无谓的来源,抓起格纹围巾和米色风衣,拨手机要保镳们在电梯前等,穿上鞋子照原定计划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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