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叶静嘉突然觉得,自己已经不再了解秦既明。今晚的秦既明给她一种很陌生的感觉。
她没有想到秦既明会假装醉酒骗自己,诈自己,更可怕的是,自己竟然几次差一点上了当,说了实话。
叶静嘉闭着眼,靠在椅背上对窦艺与班鹏叮嘱:“今晚的事情不要告诉其他人。”
开车的班鹏与坐在后排的窦艺在倒车镜中对视一眼,没有回应。他们可以不将事情告诉顾白等人,可是不能当做这件事情没有发生。因为这次的事情太诡异,他们需要一层层上报,确定gra的存在到底对小姐有没有危害,需不需要格外防备。
当然,这些事情不是二人可以决定的。
叶静嘉见二人没有答应,不得不重复道:“不要告诉任何人,如果说了,今后你们就不用跟在我身边了。不只是你们,其他人我也不会再要。”
二人心中一凛,显然没想到小姐会这样说。
正在犹豫中,只听小姐继续道:“记住,无论是谁。我的私事,不需要对任何人汇报,我需要的是保镖,不是探子。”
无奈之下,二人只能答应,小姐言出必行。
回到酒店已经是凌晨三四点钟,叶静嘉悄悄的开门进入房间,只见张雪依旧在熟睡,一夜好梦。
可惜,躺在床上的叶静嘉却如何也无法入睡,她不知怎的陷入深深的回忆中。
贝怡蓁不知自己该如何去形容初次见到秦既明的感受,大概就是没有感觉吧。孤儿院的孤儿都有自己的小集体,当然不是每一个孤儿都能融入小集体。
若不然,它就不叫小集体了。
为了凸显小集体存在的意义,不可勉强的会出现“个体”。这些“个体”的存在,便是为了陪衬出小集体的地位与价值。
正如,为了烘托超人,总需要有几个坏蛋。
这些套路都是贝怡蓁当年经历过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能加入集体是一种能力,不能加入就活该被欺负。这种看似不合理的逻辑,却是当年在孤儿院生存的重要法则。
贝怡蓁记得,当初在她小的时候,孤儿院最引人瞩目的“个体”是一个身体有些残疾的小女孩。
不过当她看到秦既明的时候,便知道他一定便是他们那一拨孩子中的“个体”。原因很简单,黄头发,灰眼睛,与众不同的外貌,怎么可能不被人排斥。
贝怡蓁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善心去呵护他,帮助他,甚至罩着她。
之所以见到秦既明的原因简单,中午吃饭时贝怡蓁得了两个馒头,恰好当天早晨学校供应免费白粥,她喝的太对导致午饭吃不下去。她当然不会将馒头留在餐桌,告诉别人自己吃不动。
想了想,她便将馒头放在口袋里,带出来。
若是往常,她一定会带回学校。可是当时正值酷夏,她回学校需要坐足足三个小时的车,为了避免原本已经有些坏了的馒头彻底坏掉,浪费粮食,她顺手给了一看就没有吃饭的秦既明。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结果隔了很久后的一天,秦既明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说:“谢谢。”
当时自己怎么说着来着,仿佛是问:“你叫什么?”
那时还不叫秦既明的秦既明摇头说:“我没有名字。”
贝怡蓁一愣,没想到孤儿院里还有人没有名字,这可不符合院长的做派,她想了想说:“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以后你就叫既明吧。”
“既明?哪个既,哪个明?”秦既明兴奋的问。
“既然的既,清明的明,我希望,以后你既能明晓善恶,又能辨知是非,无论何时,都能保全自己。”贝怡蓁随口回答。
自此,每次贝怡蓁回到孤儿院,她几乎都能看到秦既明黄色的脑袋,不过她没有主动与他说过一句话。孤儿院的孤儿有太多太多,她哪儿有时间管?
再说,她凭什么对秦既明另眼相待,只因为一个名字?
可笑。
贝怡蓁每天忙得很,压根就没有精力记住秦既明。
当贝怡蓁年满18周岁的时候,根据规定必须离开孤儿院。哪怕院长有心留她,也留不住她。
因为贝怡蓁等着一天等了很久,她终于可以逃离这座魔鬼窟,拥有自己的生活。
临走之前,小小的秦既明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仰着头,灰色的眼眸一眨不眨的看向自己,绷着脸,认真的说:“我要和你一起走。”
当时的贝怡蓁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因为可笑。她没有理会秦既明,扭头就要走。
跟自己走?
凭什么?
自己凭什么养活非亲非故的秦既明!
没想到,秦既明执拗的跟在自己身后,倔强的让贝怡蓁烦躁。
“我养不起你。”贝怡蓁在走出大门之前,扭头看向秦既明,甚至好心指点道:“知识改变命运。”
反正她已经离开了孤儿院,不怕秦既明取代她的位置。
“如果我留在这里,一定会死。”小小年纪的秦既明撸起袖子,给贝怡蓁看他身上的伤疤。
如果是其他女人或许会心疼,会心软,可是贝怡蓁不会。
她视而不见,这样的伤疤谁身上没有?
被人揍成这个样子,只能说眼前的黄毛崽子没用!
最后怎么样来着,叶静嘉已经有些记不清了。
只依稀记得,在自己办完手续,离开孤儿院的当天,秦既明仿佛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自己没有理他。后来自己上了公交车,他便也上了车,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