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诺诺。”
“哈,还真能说,声音比真人还好听,科技还真是越来越发达了,以後我们都不用生孩子了,你看这假的比真的好了不知多少倍。来,再说几句来听听,你几岁了?从哪里来的?都有什麽功能呀?哎呀,这皮肤好的,比真人还好,滑得象水,嫩的象豆腐脑。”
“我六岁半了,从香港来的,什麽叫功能呀寻叔叔?寻叔叔,风叔叔,你们坐在地上干什麽。”
律张著一张可以吞的下鸡蛋的嘴看向憋笑憋得蹲到地上的我和风,半晌才道:“好样的,居然耍我,看我不收拾你们。”然後冲过来和我们滚在一起,打闹了一会自己也撑不住抱著肚子大笑起来。
十七
从此诺诺就成了我们家的常客,风也很喜欢诺诺,有时间还会陪他玩。只有律常常抱怨诺诺是小偷,偷走了我本来就所剩不多的心,他又多了个劲敌。有事没事的要找些花样来“刁难”诺诺,可偏偏诺诺又是那麽惹人疼,不管律对他怎麽“刁难”都不会记恨,要麽是笑脸以对,要麽就是委屈的低著头,要哭不哭的样子,任谁也不忍心再欺负下去。一大一小的互动常常惹的我们开心不已。
不过让我奇怪的是诺诺的管家刘伯的态度,不管是第一印象还是以後的印象,我觉得刘伯是一个严肃自持,律己律人的人,典型的英式管家,这样的人应该是最不容易与人深交,做事都极有分寸的,断不会象这样毫无保留的让自己的小主人和一个并不认识的邻居(他好象是认识我的,但我从不认识他,这也是一个疑点,不过我一直忘了问他)如此亲密。和诺诺的谈话中发现他对诺诺的管教是很严的,完全是按照富贵人家的正统继承人的方式在教育。不仅上的是声名显赫的贵族小学,而且还有特别的家教为他上课,进行英才教育。对他的交友也是严格筛选的,闲杂人等根本和他粘不上边,可是现在诺诺除了上学的时间和我不在的时间几乎都腻在我身边。而且刘伯还为此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要诺诺向握学习中国国粹,书法和绘画,还正经八百的给诺诺准备了一套完备的工具放在我这里,这样诺诺更是有持无恐,有时连睡觉也赖在这里不走了,我也有了一个新奇的体验,带孩子睡觉。当一个软软香香的小身子窝在怀里,暖暖的小脑袋抵在颈窝里,嘴离还喃喃的叫著“妈妈,妈妈”时,我有一种错觉,我真的是诺诺的妈妈,而他是我的孩子。
其实心里很高兴有一个天使宝宝来陪著我,他是那麽的可爱,不仅长的漂亮之极,而且又那麽懂事,脾气好的不得了,从来都没有任性过,除了第一次看到他在哭以外我再没有看到他哭过,每天顶著天使般的笑脸,把我也感染的心情大好,只要看到他,笑容会不由自主的浮上我的脸。这段时间风和律的工作忙到难以想象,常常见不到人,一个人呆在这麽大的房子里,难免有些寂寞。而且连墨书也很忙,偶尔打个电话也说不上几句话就有人在催了,算起来我们自法国一别後已经近两个月没见面了,这样的情况是很少有的,还真是有些想他,他似乎被什麽事拌住了,但愿只是小事。
说来说去好象只有我一个人是闲的发慌一样,诺诺的到来填补了我的空白,为他做吃的,教他写字画画,和他玩秋千,打游戏,帮他洗澡,抱著他入睡,生命因此而充实。只是偶尔的偶尔,会有一丝丝的心痛和无助袭上心头,是否,我也有一个孩子,在不知名的地方,没有了爸爸,没有了依靠。
诺诺昨天说想吃苕饼,那是我在唐城里拜师学到的一种民间小吃,香气扑鼻,外酥里糯,色泽金黄诱人口水,我吃过以後就忘不掉,每次都要,後来干脆向师傅学习自己做,免得为了吃一个点心要跑这麽远,兴师动众。一天我刚好做了被诺诺赶上,吃过以後便爱上了,没几天便要吃一次,要不是我怕吃多了难消化他几乎是要天天吃的。昨晚他留在我这里睡觉,因为他昨天写字很有进步我许诺要奖励他,问他要什麽,他的要求又是吃我做的苕饼,为什麽每次都是那个东西呢,你就没有别的想要?我问他,他的回答是别的就是想要爸爸和妈妈,可那是我没有办法满足的。我真是不知该为自己的手艺已经好到可以和他最爱的父母同等魅力而骄傲还是为自己好象只有这点用处感到失望。不过,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去拒绝他,象律说的,那个小东西就是要我把心给他我也不会有半点犹豫的,律说的时候满屋子都闻的到浓浓的酸味。
早上起来诺诺还不忘了提醒我记得我答应过他的事,在我一再的保证下才跟著刘伯上学去了,等他走後我便开始准备材料,我记得上次原料好象用完了,在厨房找了半天後发现确实没有了,不止是做苕饼的,其他食材也要没了。因为这段时间很空,我让锺点工不用天天来作饭了,只让他一周来帮我采购一次材料,我自己做饭。本来他们两个很少在家吃反,一天最多一顿,我吃的也很少,所以消耗不大。可是自从加了个孩子以後就不能那麽轻松了,诺诺吃的量到不是太多,但花样就多的多了。小孩子嘛,喜欢新鲜,只要在看到一种新的东西都要用软软的声音问我会不会做,如果我说会他的宝石眼就会一闪一闪的,发出晶莹的光,如果我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