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是名字里有个立字,一样都被众人瞩目,陈立如今的境遇可跟王立是截然不同了。之前他为殴打丁郎中而挨了十军棍,还有些人私下里觉得他有些受了委屈,可这一场仗打完,丁郎中瞬间身价倍增,他自然就落不到好了。
桃华一本正经:“我可没叫人打他,他是违反军纪才挨打的,没我什么事儿。我一个郡王妃,怎么能管得到军中之事呢。”
沈数失笑:“对对对,他是违反军纪,该打,与王妃毫无关系的。”
桃华推了推他:“你可别笑。这种传言不是什么好事儿。虽说你在西北这些年,舅父带着你在军营之中历练,真要掌兵你也不差什么。可说起来西北军理应归定北侯统帅,你一个郡王没有朝廷旨意是不该插手兵权的。更不必说我一介女子,若是借着郡王妃的名头就把手伸到军营之中,传出去平白给你添了把柄。”
沈数一时还真没想到这个。这次桃华的救护队几乎是一战成名,他正觉得骄傲呢,对这个传言也就没深想。此刻经桃华这么一说,才沉吟起来:“你说得有理。”否则桃华当时也不必通过执法军士给陈立这个教训了。
“我这就着人去处置一下。”在西北有这传言也就罢了,若传到外头去的确是个把柄。
“嗯。”桃华点头,“别人不说,于家可肯定虎视眈眈等着捉你的把柄呢。对了,说起来,于铤怎么样了?”
“他?如今化名俞挺,进了前锋营预备队了。”前锋营是出名的敢打敢拼不怕死,于铤也是在这一仗中表现出色,才能进了那个地方,“他的武艺学得不错,只是临阵经验差些,还要再磨练磨练。”
这也是自然之事。这些官宦子弟纵然能延请到好的武功师傅,但那与白刃相接的阵前厮杀终究不同,于铤弓马不错,然而架子却也免不了,还要在预备队里好生训练训练呢。
“那还不错。于家出了这么个人才,也算难得。”
“于家——”沈数轻轻一笑,“快败了。”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啊。”
沈数笑着摇头:“以利合者,迫穷祸患害相弃也。于家当初起得太快,缺乏根基,这些年喧赫一时,也是借着宫里两任皇后的势。眼下皇后无子,偏偏又不会早早下手布置——于阁老这棵大树若是倒了,那些姻亲故旧只怕也就作猢狲散了。”
当初太后也是无子,但她早早就将今上养在膝下,又从于家女中物色人选成为皇后,于家之势不但未减反而更盛。而现在皇后年近三十,手里却连个皇子都没有。如此一来,即使她现在开始布置此事,于家再出个皇后至少也要十五六年,于阁老能撑得了这么久吗?
“皇上多年忍耐,终于等到机会了。”养得于家全族上下都觉得富贵绵长,只要坐享就行了。到底不是什么根基深厚的人家,乍一得意便失了本心,不过两代帝王而已,于家竟就没有几个出色的子孙了,若不是于阁老多年来又是联姻又是取门生,于家怕是早就垮了。
“你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也是对的,可这百足之虫若是早从里头烂了起来,还有什么不僵的呢?”
桃华那句话其实是想起了前世看过的《红楼梦》,现在想想,于家跟贾家还真是有那么点儿相似,又或许世上事总是大同小异的,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家族,只要自己不思上进,早晚是要完蛋的。
“王爷,有京城的急信。”薄荷在外屋轻轻敲了敲帘子,“刚刚送过来的。”
如今蝉衣在定北侯府,蝶衣在救护队,沈数身边的事也全被蒋家陪嫁过来的丫鬟们包了。薄荷递进一封信来,一眼见沈数外衣还未穿好,连忙又退了出去。
“你这些丫头们,就眼看着你动手,也不来帮忙。”沈数看薄荷连手都不搭,低着头就跑,不禁有些好笑。
桃华一边小心地替他套上外衣,一边道:“这可是她们知道避嫌。”
“避嫌?”沈数可没这个概念,“这本就是她们该做的事,如何能全劳累你?”
“错了。”桃华拿过腰带替他扣上,“这都是我的事,我可不需要别的女子替我照顾夫君。我的丫头们知道分寸,才会离得远远的呢。我若有要她们做的事,自然吩咐,若不吩咐,她们才不会来讨嫌。”
“讨嫌……”沈数若有所思地重复了一遍,看桃华微红的耳根,一把抱住了她低声笑道,“你是吃醋了?不过是丫头们而已……”
“小心你的伤!”桃华不敢挣扎,伸手在他腰上掐了一下,“丫头们怎么了,丫头们不也是人?我可不能当没看见。”
沈数笑得不行:“蝶衣如今连人都见不着,只剩下你的丫头们了,还要怎么样?”
桃华被他笑得满脸通红:“不是急信吗?还不赶紧看!一会儿还得给你针灸呢,打仗这段时日,什么都停了,药你也没好生吃。如今总算消停些,都得重新做起来才好。”
沈数被训了一顿也不着恼,笑着放开她,拆信看了几眼,脸色就微微沉了下来:“皇后果然对袁淑妃下手了。”
“是那个秘药?”桃华连忙凑过去看信,“头痛,目眩?这可不好说,袁淑妃三十岁了,身子又虚,这些毛病也是孕妇常有的。”
“皇上已经发现了有人在袁氏的补药中下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