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好。
公司很好,同事大多年轻活力,从基层做起也无不可。对著新鲜干净的办公桌和电脑,来来往往的女孩子精致亮丽男孩子挺拔俊朗,主管不在的时候有足够的音乐和笑话听,连我都可以笑得很开怀很没心没肺,似乎不知道痛是什麽东西。
只要不深究不求太多,一切都算是美好宜人,我愿意,也打算长此下去,终老一生。
一进门就看到丁丁如丧考妣的脸。
丁丁其实只是姓丁,但他实在有著丁丁历险记里主人公的翩翩风采,这个称号当之无愧。
“干嘛?是不是朱砂又不让你约?”
朱砂在我们这个部里是出名的漂亮,丁丁使尽全身解数,嘴甜脚勤脸皮厚,偏偏总是看得到吃不到,急得抓耳搔腮。
“朱砂居然穿了裙子!”丁丁痛心疾首,“还搽了那支39美元的唇膏!”
我是记得那支唇膏,丁丁说过那种价钱就算用了能变成玛丽莲梦露他也不会买。
“那又怎麽样?”我希奇,“你不是一直遗憾她只穿长裤害你看不到腿?她打扮漂亮点你还不高兴?”
“她哪里是打扮给我看的。”丁丁垂头丧气地磨牙,“今天不是新老板要来嘛。”
“咦?”
“上周的例会你又睡著啦?陆小姐调回到美国总公司去了,就由她弟弟来接这个位子。”
每周言而无物的例会我都在很认真地打瞌睡,反正有要紧的事丁丁这个大嘴巴必然会在办公室里再宣传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