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衫不整,鬼才相信。但说得又好似有几分道理,雷格尔冷笑了一下:“我们都有可能死,还是不要产生什么感情的好。为了你好,也为了程好!”
程千寻将垂下的凌乱发丝掖到耳后,定了定神:“说得没错,这真的只是个意外。我让大家担心了。对不起。”
“进去吧,肉烤好了。”雷格尔看着程千寻。语气变缓了许多,随后目光又移向了斯内德的身上,想转身,可眼睛却动不了。最后忍不住道:“真的是太漂亮了。”
“何止漂亮!”鲁道夫索性也站着欣赏了:“我想很多人愿意少活十年,拥有这样的一具身体。”
“十年?”雷格尔苦笑了起来:“二十年、甚至三十年都愿意。老兄。你索性就不要穿衣服,说真的,你不穿衣服让撒旦玛门多看看,就能出线了。”
“得了!”斯内德也没个正经起来,朝着天吹了口气:“自从有了这身体,我连女人都不敢要。你们在上一层休息区时左拥右抱,我却连自己动手都不敢。生怕玛门知道后,暴跳如雷把我给宰了!”
想到玛门知道他的宝贝给斯内德换上后。居然候不住地从宝座上下来,绕着斯内德一圈,又气又恨又欣赏的样子,还手轻轻搭在斯内德的肩膀上,一番咬牙切齿嘱咐,大家都笑了出来。
雷格尔终于一扫不快,笑着道:“这次回去将身体还了就解脱了,都快进去吃烤肉吧。吃完了再洗。”
斯内德走到水塘边,将衣服穿上。其他三人往木屋里走,路过木桶时。程千寻弯腰拎起桶,但立即被雷格尔接了过去。
锅子里煮着水,为了杀死病菌和寄生虫将水尽量煮十分钟以上。这里可没有医院,万一得了疟疾什么的病,只有请教会的人。而这些神父只会拿着十字架和圣经,站在你的床头帮你祷告和驱魔。
好不容易请来的医生。大约比赤脚医生医术还差,往往会用水淋、烟熏的办法,中世纪最有效的治病方法,说出来简直让人难以相信。在几千年前,地球上已经有个神农氏开始用草药治病、还不怕死的以身试药;而再过三四百年就到了蒸汽时代的中世纪,最有效的治病方法居然是放血。放血之后病人的失血性虚弱当成了病情减缓,于是从古罗马开始放血放到了十九世纪,血管里的血哗啦啦流淌的二千年。如果不想找死,水宁可一杯烧干成半杯,至少喝不死人。
鲁道夫回来了,手中拿着一根绳:“水能喝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