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囚徒  艳美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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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豫非常熟悉眼前的黑暗,他习惯了在无助中漫无边际的延伸。但他第一次认清自己身处黑暗,那还是在十六年前,武惠妃身死之日。

李豫从来没有想过他憧憬的那个女人,会有一天死的如同一只溺水的狐狸。她曾经美得那么咄咄逼人,几乎就是她的言行教会李豫适应主宰的权力。“理应被仰慕。”

她说过自己“理应被仰慕”,说过的,对吧?

为什么理应光芒万丈的你,会凄凉的死去?

当日歌舞升平,是祭祀天地的日子,明明是她最喜欢的日子。当李豫目睹她从大雁塔上,跌落在自己眼前,她被利剑贯穿了喉咙,痛苦的如同被自己按在水中溺毙的狐狸。记忆中,她明明仪态万千,明明是那么高贵华丽的女人,明明是那么的不可方物的美人,为什么此时会扭曲成一团肮脏、丑陋、可笑的……俗物?

明明武惠妃就在大雁塔下,就被杀死在自己眼前,可第二天,直至今天,所有人都声称她病死在宫中。她死的不值一文。

李豫永远学不会接受那个女人死的一文不值的现实。他在十岁那年,逃出大雁塔的那时候起,他开始惧怕这个世界。他记忆中最美的女人怎么可能被所有人抛弃?在冰凉的地板上挣扎,最后以可笑的姿势死去。李豫必须弄清楚为什么她会被说成病死,为什么世人要为杀害她的凶手撒谎。到底是什么样的现实,连她都不得不死的如同蝼蚁。

李豫从那天起,他学会了真正的害怕,这是真正的恐惧,每个孤身一人的午夜都在恐惧中哭泣,甚至连梦境、连骨髓,他知道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恐惧。他知道武惠妃死亡的实情,他目睹了。他很确信自己,已经是刑场上被孤立的一个死囚,他的命运与武惠妃一样,只等着黑暗中的某人一声令下,横在自己头顶的屠刀就会断然落下,而自己也会死的如同溺水的狐狸,挣扎哭泣,以丑陋的姿势悲惨的断气,最后被人说成病死,搪塞敷衍的一生。这是自己的命运,就像武惠妃那样的命运。

而自己那个身为太子的父亲,也时常惶惶不可终日。李豫不能依靠这个懦弱的父亲,连武惠妃那么强大的女人,也逃不过的下场。这个唯唯诺诺的父亲也能如何?

他只能一边夜夜哭喊,一边寻求逃离。他想要离开长安,也许离得远一些,黑暗中的人就会忘记他。所以,离得远一些吧。

而这时身领陇右、河西、塑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的王忠嗣回朝,他刚刚北伐契丹大获成功,连契丹王子都被他俘获回朝。此人原是安北大都护、左金吾卫大将军王海宾之子,早年王海宾战死沙场之死,王忠嗣不过八岁,皇帝感及其父的忠勇,将王忠嗣收为假子,并接入宫中抚养。他与当年还是忠王的父亲关系甚好,而自己出生时取名之事,皇帝也过问了王忠嗣,当时皇帝有言说自己大些就交给王忠嗣带到军营历练几年。这本就是客套话,也许皇帝早就不记得了,但君无戏言,李豫实在不愿意再留在长安,他决心一试。

就在当天夜里,皇帝为王忠嗣大摆庆宴,当日酒过三巡之时,李豫借着为天子和王忠嗣敬酒的机会,他在满朝文武面前讲起了自己出生的逸闻,着重提起了皇帝说过将他交给王忠嗣历练之类的话。当满朝文武都顺着话去夸赞皇帝英明时,李豫正式跪下对皇帝表明了自己想要去军中历练的心迹。

皇帝那天兴致很高,在得到太子和王忠嗣双方首肯后,什么都没有过问便同意了李豫的请求。

那一次庆宴十天之后,吐蕃来犯。十岁的李豫便跟随他改变他命运的老师王忠嗣离开了长安。此后十三年,李豫跟随王忠嗣游走于兰州至肃州的陇右一带。哪里黄沙满天,马与骆驼的嘶叫声不绝于耳,以及偶尔的兵戈相交。大概到陇右道一年之后,李豫便亲眼见证了战场。

而王忠嗣对战场拿捏的自信,与数次不可思议的取胜,这一切都让李豫有了人定胜天的感觉。十三年来王忠嗣尽力培养李豫,而李豫也早早的褪去皇室的娇贵。起初他尝试着舞动刀剑,后来他打赢了教导他剑法的老兵,再后来,他终于亲手斩杀了第一个敌人,直到今天,李豫已经可以带领数万人去打赢一场最艰难的战斗。他战胜自己的疲弱与胆怯,也战胜了敌人的傲慢与强大。他有足足五年,走出那个噩梦。他认为自己手里有剑,账外有兵,他就无惧那些黑暗中的人。

直到十一年前,一纸圣旨,打赢无数次战役的大将军,手握十万重兵的男人,那个自己如师如父的王忠嗣,他戴着枷锁,步履阑珊的远去。一年后终于从长安传来了王忠嗣病死的噩耗。

李豫终于明白,黑暗中的人已经主宰着他的生死,横在头顶的屠刀依旧握在他人手中。

时至今日,他武艺超群,他用兵如神。可他知道,无论他变得多么强大,他始终无法冲破那道黑暗。无论打赢怎样的战争,他背后的黑暗里始终存在一个可以轻松掐死的恶魔。他随时可能死的一文不值。他的命运始终不能自理。

王忠嗣走后,李豫接替了他河西节度使一职,负责管理在陇西重镇凉州城。

这是一块很肥的差事,四方富贾都会途径于此,每天送上来的金银奇珍不可尽数,李豫来者不拒,对于钱财总会有一天要用到。而王忠嗣走后的五年,李豫遇到了另一个改变他的人。

那是个在城门口醉倒的诗人。那日李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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