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队长!找不到的,桃花已经看不清东西了!再找下去!咱们命都得丢在这儿!”
“找!找到为止!”
“队长……你是军人,不能感情用事,小狗她,她是为了国家,我们……”这人说到一半,哽咽着出不了声。
四周突然一片寂静,只有狂风嘶喊的呜呜声。
昆仑山顶大雪纷飞,暴雪中的五个人穿着漆黑的笨重的袄子,右边的胸口上是鲜红色的国旗,寒风陡峭,无孔不入的灌进棉袄里,他们追踪境外携带枪火的佣兵,被困在昆仑山中已经三天两夜。
就在刚才,‘猎鹰’中唯一的女性成员,与其中的一名佣兵正面近身肉搏,那佣兵放了枪,震耳欲聋的枪声引发了雪崩,将两个人埋在了狂啸怒号的深雪之下。
速度之快,让人来不及反应,距离之远,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殒身。
方才开口的人道,“队长,咱们走吧。”
“我的队友,死后连个像样的坟都没有。”
他跪下来,将周围的白雪用手拨拢,眼前仿佛出现了几个小时前,还是条鲜活生命的小狗。
她笑的灿烂,半开玩笑的打趣自己,“队长,我这回要是死在这儿了,你用白雪给我堆个坟呗,我要墓碑上写‘沈宁亡妻之墓’,如果没死,我回去就跟他结婚,好容易这么多年盼出头了,我才舍不得死……”
他当年亲手带出的徒弟,现在亲手埋葬了她,男人终于崩溃的哭出了声。
白雪做坟,白骨深埋。
风雪满头,也算白首。
沈宁亡妻,顾念稚之墓。
正文
五年后:
顾念稚家中是做服装生意的,占了淮西城服装产业的半分之四十,后来做起了外贸生意,生意路子打开了,公司变成集团,家里的光景就殷实起来,也称得上是上流。
许润玉,就是顾念稚的母亲,曾告诉顾念稚,她是家里从小掌心里捧到大的掌上明珠,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天山雪莲,意思就是,你是性格单纯惹人爱的娇娇小姐。
顾念稚的小姐妹们每天都在钓凯子傍大款,但她自己,脑子不太好使,听别人说起,都说顾家这个小姐,自从大病一场之后,脑子烧坏了,失忆了,性格十分有问题。
她自己倒认为自己没什么问题,无非最大的毛病就是心软,见不得别人吃兔兔,如果谁要吃兔兔,她就哭给谁看,哭到对方不吃为止。
如果他们还要继续吃,顾念稚就继续哭,直到许润玉把她拉走。
“哎呀不好意思啊顾少,我女儿脑子不好使。”许润玉拉着顾念稚,把她从一个吃兔子肉的男人面前拉开。
男人开口,“这位小姐从我开始吃兔子肉的时候就悄无声息的站在我边上流泪,如果不是宴会大厅的灯光够亮,我肯能觉得我遇见鬼了。”
许润玉只能又道:“不好意思啊顾少。”
她转头对顾念稚说,“囡囡呀,妈妈一会儿没看住你,你怎么就跑到别的地方哭了呀。”
顾念稚无声的趴在妈妈的肩膀哭泣,她觉得的心里很痛,很难受,就好像炸雷劈开了她的心脏。
话到这里,读者就要说一句,顾念稚的性格为何奇怪,怪在哪里?
单看她本人,小女子,娇气酣然,胆小谨慎,爱八卦和嚼舌根,这是不奇怪的,但如果和她五年前,也就是失忆前的性格一对比,各位看官就要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了。
这个顾念稚何许人,听笔者道来,云国云华行政大楼最高特行部队猎鹰一队,是云**队的王牌,小队一共六人,百年只出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顾念稚。
在顾念稚还是个十六七岁的混世魔王的时候,是云国首都淮西城北城学院区出了名的坏家伙,打架逃学翘课斗殴都是家常便饭,十一届的学生提起北高一哥顾念稚,往往印象都只有‘能打’‘意气风发’‘太帅了’‘不像女生’。
这位不像女生的女生,高中一毕业,果然与众不同,一意孤行的去了部队,凭借过人的运动天赋和体力,在军区选拔中脱颖而出,全国八所重点军区,顾念稚就是唯一被选入‘猎鹰’的女人。
‘猎鹰’队的选拔十分没有人性,甚至还有导致残废的事情屡屡发生,顾念稚不但通过了考试,而且还被选入猎鹰最高小队,这是何等的荣誉,简直是云国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迹。
五年前,顾念稚的名字几乎传遍了云国大街小巷,虽然不见其人,但是这个猎鹰一队副队顾念稚的来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家长教育孩子,首先要提的就是顾念稚高中如何如何坏蛋,长大了如何如何改邪归正,教材十分正面,也是孩子们推崇,崇拜的英雄。
好景不长,也正是五年前,在昆仑山追赶一批越境携带军火的佣兵时,顾念稚把自己的小命差点儿折腾没了。
外头几乎都在为她的死而悲痛,但好在顾念稚命不该绝,在山沟沟里给个村妇捡到了,养了五年的伤才勉强下得了路。
不过死是没死,就是脑子变得有点问题。
当年许润玉接到顾念稚没死的消息,立刻将顾念稚从大西北的七沟村带回了首都淮西,安排了淮西最好的医生进行全面检查,并第一时间通知了远在国外的沈宁——也就是顾念稚高中时的朋友,沈宁当即连夜赶回淮西,看见了躺在高级病房的顾念稚。
医生站在门口,道,“病人脑补有淤血,没有及时清除,导致神经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