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了子,挖了瓤,扔了臭皮囊……舅舅蒸,姥姥尝,黄金糕甜香……”
在田庄,每年腊月,家家都要蒸一些南瓜糕,用来祭祀和食用,这种习俗延续了千年,寓意朴素真诚,一来是因为南瓜糕颜色金黄形如金砖,是财富的完美象征,可以用来祭祀和祈福,也可以供祖先神灵享用,二来是因为南瓜糕松软香甜,美味可口,是老人儿童最喜欢吃的美食,所以,这种习俗就被传承了下来。但是,田驴儿小时候,就特别讨厌吃南瓜糕,主要是因为他的哑巴老娘是从外地来的,压根就没有学会蒸南瓜糕这一厨艺,所以,每年蒸出来的南瓜糕,都硬的跟死人的脚后跟一样,等祭祀过几遍之后,它们更是硬的跟一块铁板一样了,无法下咽。所以,说起南瓜糕,都是田驴儿最厌恶的记忆。
蒸完了南瓜糕,年关也就不远了。今天,孙金生家也是照例开始准备蒸南瓜糕了,一大早,钱娃就被他爷从被窝里拎出来,给他奶奶烧火帮厨,这会儿,正在院子里唱着南瓜歌谣,抱着一颗老南瓜正在挖子掏瓤。北屋炕上,酒醒之后的田驴儿,脑袋生疼,记忆空白,整个身体依然软绵绵的动弹不得,不胜酒力的田驴儿看起来脸色也苍白。他静静地躺着,一边听着钱娃的歌谣,一边努力地回忆昨晚自己醉酒的事情,但是,无论他多么拼命,就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记得村长李元奎向自己借钱的事,却死活也想不起和村长家两个儿子喝酒被算计丢了钱的事。是啊,就像钱娃怀里的那只南瓜不知道自己会被挖子掏瓤的命运一样,田驴儿也没想到自己也已经被挖了子掏了瓤的命运加身,本质上,已经不如一只南瓜了。
一直静候在一边的孙金生,从门缝里看到田驴儿翻身醒来的迹象,急忙推开门,亲自端来了一盆洗脸水。
“三军侄,你醒了啊?”
“哦,醒了,头疼!金生叔,我昨晚……?”
“你昨晚啊,醉的不省人事,直接倒在我家门口,可把我担心坏了,三军侄啊,我听钱娃说,你去李元奎家喝酒了,咋醉成那样?谁送你回来的?”
田驴儿摇摇头,说道。
“我啥都不记得了,金生叔,钱娃说我和谁喝酒了?”
“李元奎的那两个土匪儿子”
被孙金生这样一提醒,记忆断片的田驴儿脑海中,闪回了几个细小的记忆碎片。
“哦哦,对,我好像和谁喝酒来着,手机,还有很多手机……”
“很多手机?三军侄,你记错了吧,你昨天不是没有买着手机吗?”
“是,没买,但是……好像……在哪儿看着来着……”
“算了,你也别折磨自己了,记不起来就记不起来,没啥大不了,主要是一早上我在你的屋门口听了好几遍,生怕你喝出个毛病来就坏事了,这下好了,人没事,也终于醒了,那赶紧起来洗漱洗漱,我带你去上杨庄女方家走走”
“啊?今天?”
“咳!可不能再耽搁了,这眼看就要过年了,人家女方都回来候着你呢,要是过完了年,人家又都出去打工了,你要见啊,连人家的一根头发丝都见不到”
“哦哦,也好,我听金生叔安排”
在孙金生的催促下,田驴儿很快的洗漱之后,草草地吃了早饭,和孙金生一起来到镇子口,一人乘坐一辆摩的,来到那个叫做上杨庄的地方。这村庄,看起来和田庄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样的土坯房,一样的贫穷,也都有一样的被笼罩在冬日灰色天空里的绝望。两人下了摩的,田驴儿站在村口望去,看得见这个村庄过去的破败,却看不见它充满生机的未来,让人莫名地惆怅。是的,这里的贫穷比冬季漫长,没有人可以站在这个寒冷又萧瑟的冬天里,看见温暖而绿意盎然的春天,他们,只能看见彼此脸上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沧桑。
“走啊,咋站着不动呢?”
孙金生催促着。
“哦,金生叔,这个村子看起来人挺少的啊,你看,一眼看过去,零零散散的就那么几户人,咱们要去的是哪一家啊?”
“在那儿”
说着,孙金生顺手一指,然后大步在前面开始走了起来,一边走,一边说。
“这村子,以前不错,人口众多,土地肥沃,可惜,这些年年年生儿子,也奇了怪了,家家都生儿子,一生还生个三五个,这不,没几年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光棍村,现在,大家都娶不上媳妇成不了家,就都不愿意呆在这里,有能耐的全都出去打工了,也算是插上翅膀飞了吧,留下的,大多是没什么本事的种地的,你说,这村子,还有什么前途?”
“哦,那咱们要去的那家,有几个女儿啊?”
“就一个,人家说了,要挑个独生子女的好人家,这不,我就给你说下了嘛,走,快走,晚了就让别人抢先了”
说着,孙金生加快了脚步,田驴儿小跑了几步,才跟上他的步伐,最后,两人来到一家非常破败的院落面前,但是,依然来晚了,而更让田驴儿诧异的是,破落的院子里,几乎站满了人,让这个狭小拥挤的院子看起来快要不堪重负了。
田驴儿望了望眼前这些密密麻麻的,看起来差不多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们,足足有二三十个,不用问,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大概都是相亲的吧。而更让田驴儿惊讶的是,他在这些人群中,竟然看到了阿明,而阿明似乎也看到了自己,他挤出人群,朝自己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