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扮演原主的偏执和暴躁,就算做不回自己,也比之前那两个月好过太多了。
这时候余芳菲才彻底调整好心态,在书中这一世本来就是她赚到的,几十年的寿命呢,为此演上几个月的戏也不算是很过分,她就努力去做,实在不行,那再另说!
她心中这些念头自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表面上整个人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了光彩,比之前脸色苍白、生无可恋的样子要好上太多了,所以当她住了半个月的院,提出要回家的时候,老太太没有太强硬的拒绝。
她只是有点犹豫,觉得余芳菲这回是受了大苦了,应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才对,余芳菲却说:“可是我待在医院跟待在家里也没有区别啊,顾嫂可以做营养又好吃的东西给我,孟琛也不用一放学就从幼儿园过来了,你说是不是啊奶奶?”
她边说边把头放到老太太肩膀上蹭,老太太一开口说拒绝的话她就给老太太捏腰锤肩,特别殷勤,老太太自然受用,觉得最近一段时间芳菲小丫头真是太会撒娇了,叫人简直没法拒绝。
最终无奈,还是依了她。
余芳菲这回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手指伤了不能打游戏,整个人都无聊的要死,所以回了老宅后看哪儿都亲切的不行,厨房的帮佣顾嫂还特意给她煮了鱼汤,味道特别好。
她一口气就喝完了,顾嫂看的也高兴,在围裙上擦擦手说:“小姐你要是喜欢的话,那我明晚再给你做?”
余芳菲竖起大拇指夸:“好啊好啊,我很久没喝到这么鲜的鱼汤啦。”
“还是得鱼好。”顾嫂道:“满庆知道今天你回来,一大早去市场上买的,新鲜。你喜欢喝,明天我再叫他去买。”
满庆,这是谁?
听顾嫂的语气,似乎是原主很熟悉的人,可是余芳菲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并不知道这个人是何方神圣。
但她之所以在这个世界代替原主活了这么久却没有露馅,一是靠对原文剧情的了解,再一个就是会装。不认识没关系,装她总会的呀。
她于是不动声色的道:“那就辛苦满庆了。”
顾嫂说:“不辛苦的,他那小子没别的本事,也就勤快一点。不过他前段时间刚从他爸爸那里回来,说起来也很久没有见过小姐了?”又絮絮叨叨说:“说句不要脸的话,那孩子也是跟小姐和小孟先生一起长大的,这么多年没见,他可想你跟小孟先生了,只是之前小姐你在医院,他不方便去,小姐不怪他?”
余芳菲暗叫一声糟糕,竟然是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她别的不怕,最怕这种跟原主很熟的,万一暴露那就糟糕了。
她还想继续套话顾嫂,可时间临近晚餐饭点,顾嫂收了碗筷后就去出厨房准备今晚的食物了,只留下余芳菲一个人在楼下客厅了。
满庆……
余芳菲眨了眨眼,先是特别淡定的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然后款步上楼,往左边最里处的那间房走过去,打开房门,踏脚进入,再关上房门。
这是余芳菲还没有嫁给孟骁言时,在老宅的卧室。
她快步走到房间书桌的地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册相簿翻看,想找找看有没有那个名叫满庆的人的痕迹。
看顾嫂说的那么亲密,她跟满庆很有可能是亲人关系,是母子吗?顾嫂今年四十多岁,儿子应该也是二十几,跟原主差不多大。
这册相簿是原主房间里的唯一一册,里面放着她从小到大的所有毕业照片,以及大量孟骁言的单人照。单人照都是偷拍的,想必是原主年轻时的杰作。
翻到中间的时候,余芳菲看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余芳菲那时候应该还在读高中,身上穿着校服,站在老宅的花园里偏头跟孟骁言说话,孟骁言穿着休闲装单手插兜,心不在焉的听着,左手摸在一朵玫瑰上。
照片的最上面,花园边缘还有一个男生,也穿着校服,正在回头看跟孟骁言说话的余芳菲。
男生身高大约一米七出头的样子,很瘦,戴着眼镜,在照片里比较模糊,并看不清楚全脸。
是他吗?
余芳菲不知道,她随后翻遍了全部相册,也再没有在里面看到任何一张有关这个男生的照片,她只能尽力记住照片中男生的身高和气质,希望自己不要在遇到原主故人时一脸抓瞎、认不出对方,随后离开了房间。
晚上吃饭的时候孟骁言并没有回来,饭桌上只有余芳菲及老太太和孟琛三个,吃的都比较清淡。
将近五岁的孟琛已经可以自己吃饭了,他跪坐在凳子上,手上拿着一只勺子去舀碗里的米饭。
他扒拉的特别认真,一认真就忘记捡菜吃,老太太用公筷给他碗里夹了几块肉和几片青菜叶子,他就舀起一块肉塞进嘴巴里吃掉,含糊说:“谢谢太奶奶。”
嘴里的肉还没有吃完,又想起什么,把他湿乎乎的勺子舀了一块肉和一个青菜,转身伸长手:“妈妈,给你吃肉肉和菜菜。”
他跟余芳菲虽然是挨着坐的,但那距离对他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