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7  替婚标准,背诵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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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出了腿,身体太笨重,怎么都跑不快,哼哧哼哧像是一头挪动的肉山。

白黎开了麦克风:“刘同学,刘同学,再不跑你家皮革厂就要倒闭了,男子汉,大丈夫,体重减不下来的人没有x生活。”

刘以斯深深怀疑昨天的自己脑子抽了,要不然怎么会自讨苦吃,给自己找了个恶毒后母,一夜沦落成传闻中的刘·辛德瑞拉·以斯。

“思蕊给他放一下我剪的视频。”白黎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开始背今天上课要默写的内容,说实话,大清早上历史课真是很想不开,除了催眠没有任何用处。

但时间点和著名战役以及意义还是要背的。

思蕊说:“好。”

于是它call了刘以斯,他气喘吁吁地问:“干嘛?”

思蕊:“就你这鸟样,上战场上战场,上了就变成死鸡!菜鸡!菜鸡!你是一只没有卵用的菜鸡!!”

刘以斯险些一口气没提上来:“我日,这不是那个教官的声音吗?”

“没错,我把他骂人的录了下来剪了个视频,现在免费共享给你鞭策自我。”白黎说,“不要客气,请叫我红领巾!”

刘以斯打了个寒战,他听说过,这位教官可是被军队里的人称之为大魔王的家伙,光听这声音都觉得后背发毛。

于是,堪比大家闺秀的小碎步终于迈得大了一点点。

*

同学们很快就发现了白黎和刘以斯走得很近,两个人上课坐一块儿,实战课组队训练,而一向不大理人“猪少爷”居然很听平民少女的话?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们肯定谈恋爱了!

刘以斯有这样的体型还能留在机甲系,来头肯定不小,白黎刚刚得罪了朱莎,想要解决自己的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抱个大腿。

可是,抱大腿也是分档次的:首先,同性比异性名声好,女生们不管怎么拍朱莎的马屁,旁人也不会觉得多么难接受;其次,抱的大腿越优秀,谄媚就不能叫谄媚,而是叫崇拜。

朱莎出身、能力、容貌皆十分优秀,任何人都能坦然地表示“她是我女神”,一点都没有媚俗感,只会显得自己品味高。

然而,刘以斯……异性,外表不堪的异性,除了家世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异性。

一言以蔽之,忒不要脸。

原本觉得她还算有点骨气的同学,一看到她居然“委身”于一个猪头,心里别提多失望了:“本来还觉得她有点骨气,没想到……真恶心。”

有阴谋论者甚至在想,她先前的所作所为是否都是做戏,为的就是草个“自尊自爱”的平民少女的形象,好一举加入高门?

唯有少数人逻辑比较强,对这说辞不屑一顾:“朱莎那么喜欢她,她为什么要舍朱莎而去求刘以斯?现在我们学校里,有谁的身份比朱莎更尊贵,太子妃的闺蜜想嫁进豪门是轻而易举的事。何况刘以斯那鸟样……是个女生眼睛都不瞎!你们一边觉得她有心机,一边又觉得她会做出这种不理智的事来,是不是自相矛盾?”

众同学:“哈哈哈不愧是高数课代表。”

“评价别人之前,麻烦你们先动动脑子!”

可是大部分人无所谓:“开个玩笑而已,干嘛上纲上线的。”

他们真的确信无疑吗?未必,然而只是个八卦,随口说说罢了,要是有人认真地分辨,他们只会笑人傻,居然当了真。

同学之间传得那么热烈,朱莎不久也就知道了。

她很快想起来刘以斯是谁,他是这篇文里的男配,是白黎在读书期间的“好朋友”——说是这么说,其实刘以斯应该一直喜欢白黎,但他那点家世,放在其他人眼里不错,对于女主而言真的看不上眼。

看不上眼也就算了,白黎在上大学期间,一边和赵元辰说不要他的帮忙,一边又心安理得地接受刘以斯的帮助。于是,在赵元辰那边,她营造了自立自强的草根形象,在刘以斯那里,又给对方制造了“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接受你的帮助,但我们是没可能”的印象,让男配也觉得她不慕富贵,十分特别。

又当又立,简直是绿茶婊的典范。

更让人恶心的是,后来刘以斯减肥成功,从猪头变成帅哥,还一直把白黎当做朋友。可惜啊,那个时候,白黎已经当上了太子妃,哪里还会把他放在眼里呢。

哦,对了,刘以斯还是有个未婚妻的,他为了白黎,不知道多少次和未婚妻争吵……呵,女主光环真是没道理,不管男主男配,都会莫名其妙喜欢上她。

就像是魔怔了一样。

*

旁人怎么说道且不必管,白黎和刘以斯却是在艰苦的训练里萌发了“友情”。

虽然说实话很伤人,可事实就是,白黎面对刘以斯的那张脸,完全get不到任何异性的感觉,异形还差不多,除了每天哔哔喊两句“男子汉大丈夫”之外,性别标签等于隐形。

刘以斯……呵呵,对着一个每天喊你跑步,时不时就要毒舌讽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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