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阿娇上床后,偎在我怀里,吞吞吐吐说了真话。
“他已经在找房子了。”阿娇轻轻地说。
“找房子?找什么房子?”我明知故问。
“住啊。他想和我住一起。”
“就是说,他还是想……包你了。”
“也不完全是这样。他说他每次过来都住在宾馆里,一天至少是八百块,一
个月总有五六千块钱扔给了宾馆,再加上吃喝用度,就不是个小数目了。他说不
如去租房子,多的钱就算是给我的生活费了。而且我这边,也能省一大笔费用。”
“那你有没有对他说你有男朋友了。”
“他一直都以为我只有酒店男孩一个朋友。他走了之后就没有男朋友了。所
以他才这样拼命地追我。”
“那你怎么想?”
“我……我想……答应他。”
听到这里,我心里一凉。难道这就是阿娇对我的感情?而这感情在外力的作
用下,又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那你是想和我结束,和他在一起啦?”
“不。不是。他在深圳,一个星期最多只住两天,而你则是天天在深圳。你
想,我们难道没有足够的时间吗?”
原来阿娇在摄影师的不懈追求下,想玩脚踏两只船的游戏。
阿娇说,只要他回香港,她就会过来陪我。这里的房子也不退,而她也还要
继续做生意。只是不会再出去拉客罢了。
我问:“阿标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吗?”
阿娇说:“还没有,还是以为我是广告公司的外勤业务员。”
“那你们想在什么地方租房子?”
“我不想租得离这里太远,不方便。他也是这样想。我们就在罗湖区选吧。”
我一听,说话都“我们”了。看来,与她的这段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接下来的日子,阿娇与摄影师两人忙着找房子。他们去了园岭新村。阿标嫌
那里的房子陈旧了些,最后,还是在东门的一个叫“缤纷时代”的高层公寓租了
一套二室一厅,带全套家私家电,每月二千五。非常合适香港人在内地养女人的
要求。
阿标又给了阿娇一些钱,要她置办一些铺盖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说自己没
时间陪她一起买,说只要她喜欢的,他就喜欢。
“我要你陪我一起去买东西。”阿娇拉着我的手说。
“什么?我陪你去?”
“就是。我要你作我的娘家人,把我嫁出去,嫁给他!”
我笑了。这是什么逻辑。嫁妹妹?嫁情人?嫁老婆?把自己的心爱之人拱手
相让给他人,并且以后还要看着她与别人双进双出,恩恩爱爱,自己却连一点边
也沾不上?
不过,亲自参与这种“嫁妻”活动,自己的内心深处似乎又有一种说不出的
刺激感。这是一种超越常理的,对不伦、背德、反叛或犯忌行为的期待吗?是变
态的,或是对反文化行为的一种期待吗?
那天下班后,我们一起到东门的天虹商场和茂业百货两个大商场采购阿娇的
新婚用品。
走在路上,我问阿娇,为什么不告诉她三姐,让她帮忙办一下。
阿娇不以为然道:“又不是真出嫁,为什么要兴师动众,搞得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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