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日后,已经到了九月初,晨霜满园。 ̄︶︺a
鱼初笙手上从回到王府后,结了痂,血痂落了以后,虽然还落了些印子,但不太明显,恢复地跟原来差不多了。
只是握东西时,还能感觉到细针刺了一针的微小疼痛。
背上的鞭伤也差不多愈合了,只是伤痂还未掉完。
这天,她去了一趟凤华的墓地,正正经经地敬了凤华三杯酒。
其实鱼初笙心里很愧疚。
凤华是为了替她求情,才惹怒了常乐长公主。
如果凤华不为她求情……如果凤华可以再多坚持一下……
但正因为这世界上没有如果,人们才对如果那么趋之如骛。
鱼初笙把凤华留下的帕子又仔仔细细地铺在了凤华的坟前,并对着墓碑说:“我一定找到萧七,将这帕子,亲手交给他。”
也算了了痴人的一项心愿吧。
回到王府时,钱远墨已经在会客厅等候多时。
距离洛云清去梓州,已经半个月了,这期间,宣文帝没有派兵去梓州。
钱远墨道:“据宫里的眼线说,梓州有派回来将士报信,云之那里,死伤惨重,但皇上置之不理,甚至对众臣称,云之那些暗卫可以以一敌百,胜利在即,不需要派兵。”
过分!
鱼初笙气的紧紧握着拳,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钱远墨道:“为了掩人耳目,我和你单独在前,我找的兵,都是楚府,钱府的所有暗卫,还有没有随云之去的那一百暗卫,他们暗中赶路,应该会比我们快很多。”
鱼初笙点头,两个人决定今日启程。
——
约摸下午时分,钱远墨准备了一辆马车,马是上好的快马,停在了安宁王府门口。
鱼初笙作小厮打扮。一个女子,去了军营不好说,再加上京都离梓州,快马至少也要一天的时间,这一天的路程中,指不定会遇到什么意外,所以,还是扮作男儿方便些。
钱远墨以前见过鱼初笙的男儿装扮,所以没有多吃惊,让鱼初笙坐在了马车里,他则充作车夫,赶马车。
马车走的果然是很快。
因为两个人是从下午出发的,赶了两三个时辰的路,就到了京都的邻城,墨州。
钱远墨一个糙汉子倒没什么,但是鱼初笙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儿家,到墨州时,天色已晚,两个人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
鱼初笙和钱远墨刚进客栈,就听到旁人说:“尸体都能被偷走,我们这些活人岂不是更危险?”
有一个人搭话:“尸体被偷走?我是今天刚来到墨州,还没有听说过这一回事,能否讲来听听?”
最先说话的那个人叹了口气,道:“我来这边做生意,在这里住了几天了,昨日在街上,听说,验尸堂的两具尸体在前几天晚上不翼而飞……”
鱼初笙蹙眉,拍了一下钱远墨的胳膊,示意他停下来,她想听听那些人说的这件事。
围在一起的几个人中,有一个又道:“不是有些人搞冥婚吗?你们说那两具尸体是不是被偷去搞冥婚了?不然谁闲着没事偷尸体啊。”
立刻,便有一个人反驳了他:“怎么可能,冥婚都是挑选那些年轻的女尸体或者男尸体,我有个兄弟在衙门做事,你们知道丢的是两具什么尸体吗?”
众人问:“说来听听?”
那人神神秘秘地,道:“我听我那兄弟说,丢的两具尸体,一具男尸,一具女尸,都是四五十岁的……两具尸体没啥联系,除了年龄相仿……你们说这么大年龄的尸体,怎么可能被偷去搞冥婚?”
丢尸体?鱼初笙听的入了迷,她还想多再听点,那几个人都已经散了去了,有的离开了客栈,有的则上了楼,应该是这里的客人。
鱼初笙一直在思考刚才几个人说的那些话,久久没有回神,直到钱远墨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压低着声音说:“我们要早点休息,明日还要赶路。”
鱼初笙才从思绪中走出来。
两个人要了两间房,挨的挺近,鱼初笙既然跟来了,钱远墨就必须要保证她的安全,绝不能有任何闪失。
现在两个人人生地不熟地住在这里,房间挨着,半夜若是出了什么事,钱远墨也好第一时间应付。
鱼初笙回了自己的房间后,先洗了把脸,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男儿,她在脸上抹了不少的黄粉。
接着,她才把包袱小心地放在床头,上了床。
明早还要赶路,鱼初笙本来想早点睡的,但多年以来对案子的敏感,让她的脑海里,不断涌现出在楼下那几个人说的话来。
墨州的验尸堂丢了两具尸体,一具女尸,一具男尸,年龄都在四五十岁左右。
不是被偷去搞冥婚的,年龄太大。
难道……是恋尸癖?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喜欢什么的都有,鱼初笙在现代时,也遇到过恋尸癖。
偷了医院太平间的尸体,只为了收藏,为此还特意在家里建了一个冰库,专门存放尸体用。
鱼初笙和警察查到他家时,真真是惊呆了,冰库里整整齐齐地放了十几具尸体,不过那个恋尸癖只收集男尸,而且是年轻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的男尸。
行为一定程度上是反应了一个人的心理的,那个恋尸癖是个男的,还是个同性恋,在活着的人里,他找不到慰藉,便靠收集他认为完美的男尸去满足自己的心理。
那么这个偷尸体的人又是为了什么?
难道也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