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过去数日,平静,潮热,时间恨不得永远停在酒后的下午两点。在这精巧却匮乏的岛屿上,黄煜斐和李枳从未无事可做。总是互相看着,黑色发丝,黑色眼睛,太阳使瞳仁熠熠生辉,倒映着棕榈树的婆娑,如同不尽的初夏。他们太年轻,正如任何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敢疯狂,想疯狂,试过沉在摇滚乐中跳舞,扑在细浪里接吻,甚至彻夜畅谈直到变得忧郁,呼着热气在黎明中抵死相拥。
之前谈及《霍乱》,黄煜斐曾解释的那种“地域共情”似乎也变得好理解了,几本西语小说中饱含的那些魔力与情愫,正飘浮在一呼一吸之中。他们不愿离开,计划待满两周,再去波哥大和圣玛尔塔消磨春节前的最后一段日子。
某天黄煜斐神神秘秘地,带着李枳去了岛中央的一个公园。按他说的,这地方以前只是一小片观赏用的可可树林。
踏过开着紫花的苜蓿地,“这是我的树,”黄煜斐指着一棵枝繁叶茂的老可可树,指它树干上一块半圆形的疤痕,“也是我的地方。没有别人来过这里。”
“我想爬。”李枳摘掉粗框的椭圆墨镜,盯着宽厚的枝杈,以及合心意的高度,倒是十分直截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