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人看到比自己还可怜的人,都会产生些许怜悯,但是要让他长久的帮助那个可怜人,那他就会避之不及,唯恐那个可怜人会赖上他。
村子里百姓们的家里也只有少许余粮,好心施舍过一次后,村子里的门就再也不会为二人打开,只有身后跟着的大狗依旧跟在屁股后面吠着。
在犬吠声的欢送下,这一老一少只能继续前往下一个村子。
停停走走一个多月,两人终于到了一个小县城。
小城不大,但五脏俱全。有走街串巷扯着嗓子吆喝的货郎;有摆摊自夸的小贩;有门口拉客的店铺伙计。
看着能够各自营生的百姓,王仲禾心中也活泛了起来,想要在这县城里找个谋生的活计。
也没和老乞丐商量,就开始挨着各个店铺想要讨个活干。
可那些店铺门口的伙计那会让个乞丐进门影响生意,没好气的唬骂着就打发了王仲禾。
屡吃闭门羹的王仲禾,让老乞丐瞧在眼里,又被狠狠的笑话了几句。
不死心的王仲禾继续走访着各个店铺,这才发现真正要找个活计是多么困难。
就说去酒馆做个伙计,首先得有个好记性,有时好几桌的客人同时报了一遍菜名,你还得同时记下,然后又得用一口清亮的嗓门挨着顺序吆喝给后厨知道,后厨做出来后,又得用双臂双手架起那七碟子八碗,分别摆放到各个客人的桌上,最主要得能说会道,得哄的客人能从一盘萝卜丝里吃出海鲜味来。
能说会道对于有些内向的王仲禾来说还得历练,同时架起七碟子八碗也根本不是一朝一夕的时,就是让王仲禾在这乱哄哄的环境下,记下每桌客人报的菜名都很困难。
还有的店铺,掌柜的看你不是本地人,又没有身份凭证,那就更不想要你,还得防着你偷了店里的东西跑了。
“傻蛋儿啊傻蛋儿,要是寻个营生那么简单,我还能做一辈子叫花,还是赶紧去要点吃的,填填肚子吧!”
“臭老头,我说过多少遍了,我叫王仲禾,不叫傻蛋儿。”
“知道喽,傻蛋儿。”
“我叫王仲禾。”
……
这样的对话,两人来的一路每天都重复着。
直到离开了县城,王仲禾才真正的明白自己这辈子只能当个乞丐了。
接过臭老头曾多次递给自己的破碗,塞在怀里,才真正的过上了乞丐生活。
老少爷俩时而向东时而向南,又时而向西,走过了春夏秋冬。
第二年的冬天,臭老头染了风寒,终于没有走过冬天,抱着破碗死了。
王仲禾这回没有哭,找了个乱坟岗子,用双手在冰冷的地上刨了个坑,用满是鲜血的手把老头放进去埋上。
又在老头的坟头上放了两个冰冷馒头,这馒头还是王仲禾昨天从镇上的善人家要的。
跪在臭老头的坟前,王仲禾没有哭也没有说话,用力的在地上磕了几个头后,又把馒头从臭老头的坟上拿起来塞进怀里,拎着破碗离开了。
死人吃不了馒头了,与其浪费了还不如给能喘气的续续命。
再后来,王仲禾遇见了大成哥,直到听说城里的张老财被被几个蒙面大盗杀了,就连夜跟着大成哥盗取了张老财的祖坟,也就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
人生起起落落,或易或难。难时如同水中捞月,易时又似火上弄冰。
乌云散去终有时,烈阳当空灼人心。
过去的种种往事在王仲禾的梦境里反复重映着,随后又梦见自己身披斗篷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王仲禾才自然的醒来,可面前却是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难道自己睡了一天一夜?王仲禾有些莫名其妙。
站起身来,王仲禾向前走了几步,伸手在黑暗中摸索着,心中想着能不能摸到棵树什么的。
念头刚起,王仲禾手臂上就猛的传来痛苦的压迫感。
王仲禾念头急得一转,手臂上的压迫感就瞬间消失了。
事情的诡异让王仲禾感到害怕,没有头绪更让王仲禾恐惧。王仲禾唯一肯定的是,这所有的一切都因身上的斗篷而起。
万物都有其根源。
冷静下来的王仲禾,仔细考虑着现状。斗篷能够穿过物体,可又能接触物体,这一切都由自己的心念决定。
现在虽不知道自己身处什么地方,但肯定是在某种物体之中,可自己又什么时候想过要穿过物体呢?
王仲禾绞尽脑汁,忽然灵光一闪,想起自己梦到的飞天遁地,自己又是身披斗篷睡觉,飞天想来是不可能,那就只能遁地了。
明白过来的王仲禾很是激动,心中窃喜。
王仲禾一转念,自己又应该怎样上去呢?也不能在这地下待一辈子啊。
王仲禾在脑子里来回念叨升到地面,可一点反应都没有。又想了一下遁地,王仲禾明显感觉到了身体在下降。
王仲禾挠了挠头有些懵了。又想到自己刚才还曾向前走过几步,突然明白过来。
“如果要有个台阶就好了,自己顺着台阶上去了。”王仲禾一边想一边抬脚试探的比划着,右脚抬起探出,左腿跟上。
身体的吃力感,让王仲禾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好像上了一节真的台阶。
故技重施,连续上了十多节台阶后。耀眼的阳光刺入双眼,王仲禾双眼猛的一痛,过了好大会儿才反应过来,看着清晨的阳光洒在大地上,野草铺在这荒郊野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