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中华共同体在国际上形成了一个以中国为核心的国家集团之外,中国在建立国际战后新秩序方面最重要的一步棋就是建立了联合国。太初二十四年3月1日,正在对红俄作战的中、德、俄(白俄)、土、意等16国代表在土耳其重镇安卡拉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当时,联合国只是作为对红俄进行战争的各国的总称。太初二十四年10月30日,中、德、意、日四国在青岛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太初二十五年8—10月,中、德、意、日、土五国先后在青岛的崂山太清宫举行会谈,讨论并拟定了组织联合国的建议案。
两个月以后,即在二十五年12月14日,中国总理周仲辅与德国总理卡纳里斯在“印度洋某处”会晤,并发表了一项联合宣言。在宣言中,他们阐述了“他们各自国家的政策中的一些共同原则”,他们对世界更为美好的未来的希望就是以这些原则为基础。两个签署国在被称为大西洋宪章的文件中声明:“在最终消灭反*人类反进步的国家暴*政之后,两国希望可以建立使各国都能在其本国境内安居乐业,保证使全世界所有人类都能无所恐惧不虞匮乏地生活的和平。”
太初二十六年元旦,正在对红俄和美英作战的26个国家的代表,在德国波恩签署了联合国宣言。这个文件第一次正式使用了“联合国”这个词,这是周仲辅总理所建议的。
各签署国政府在宣言中说:
“出于对……《联合国家宣言》内所载宗旨和原则的共同纲领业已表示赞同,确信为在它们本国以及其他国家保卫生命、自由、独立和宗教自由并维护人权与正义,必须对其敌国取得完全的胜利,而且确信它们现在正在对妄图征服世界的野蛮和残暴力量进行共同的斗争,“特宣告:
“(1)各国政府保证运用其全部军事或经济力量反对这些政府正在与之作战的三国同盟成员国(美、英、红俄)及其附从者。
“(2)各国政府保证与本宣言签署国政府合作,并且不同敌国缔结单独的停战协定或和约。”
“凡在为战胜国家恐怖主义而进行的斗争中正在或可能提供物质援助和贡献的”其他国家均可签署本宣言。
一个月后,两位元首吴宸轩和赫斯在德黑兰会晤时声明:“我们充分认识到,我们以及所有联合国成员国负有至高无上的责任,要缔造一种将博得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民大众的好感的和平,这种和平将在今后的许多世代中排除战争的灾难和恐怖。”
太初二十六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乌克兰及波罗的海三国因故未参加)的代表在中国上海召开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同年10月24日,中、德、意、土、日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了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unitednatio)正式成立。太初二十六年,联合国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同年美国宣布战败,在有条件投降后,美国得以加入联合国。加拿大等国独立,英国被拆分为四部分,爱尔兰和苏格兰分别独立,而威尔士和英格兰则作为中国和德国的托管地存在了三十年,在太初五十八年才恢复独立国家身份,合并成立了新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并加入联合国。中国作为首倡国和整个联合国家的首领国家,在联合国中地位举足轻重,成为当之无愧的超级大国。
根据中国的建议,各国经过磋商,一致同意了联合国的组成架构和组织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联合国总部设在中国青岛,在瑞士日内瓦设有联合国欧洲办事处,在巴拿马共和国的巴拿马城设有联合国美洲办事处。
联合国大会(generalaiona)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大会在制订标准和编纂国际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会每年9月至12月集中举行常会,并在之后视需要由联大主席国召集各国开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安全理事会的职责是维护国家之间的和平与安全。联合国的其他主要机构只有对会员国提出“建议”的权利,而安理会则有权提出具有强制性的决议,在宪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下,会员国必须接受并履行。安理会的决议被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安理会被称为联合国的大脑,基本上能在安理会占得上风的国家就能控制联合国的走向,而这无疑是中国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简称经社理事会)在推动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及发展方面对大会进行协助。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国,由大会选出,任期三年。主席同样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来自经社理事会中中等或较小的成员国。理事会每年7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地点在纽约或是日内瓦。会监视成员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健康、教育方面的事务并为保障全世界人民的人权而工作。该理事会要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
托管理事会(tru)是联合国实行国际托管制度的主要机构。适用于国际托管的土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