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陆小凤此刻的心情真是好。好极了。
他并非存心戏弄大老板,只是忍不住。因为客栈的大老板长的有些像朱停。他的一个朋友,一个混蛋朋友。虽然是混蛋朋友,却也是好久未见。好久未见的朋友总是让人想念的。不论是想念混蛋,还是混蛋的老板娘。
陆小凤抿着嘴乐,两幅蚕丝宽袖随着他的动作晃荡。荡红了一旁姑娘的脸。
小镇不大,一应俱全。
白日里的喧嚣还没有到落幕的时候,此刻红灯点起,繁华不输白昼。
路边的馄饨摊热气腾腾,老板还没有收摊。
街边挑着担的杂货郎大声的吆喝着闲逛的人们去买货。
天黑视野暗,谁知道那铜镜上的珠缀是不是少了几颗,一把木梳是檀木做的还是松木做的。因此买的人并不多。也因此杂货郎还在大声的不遗余力的吆喝。
陆小凤走了一段路,瞧了瞧挂灯的地方,摸了摸杂货郎竹筐里的一个小木槌。一弯腰坐进了馄饨摊。他叫好的酒菜还在厨房没有拿上来,因为花满楼还没有来。朋友还没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