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第二次。
那老汉早年也有个孩子,后来那孩子得了病死了,妻子也跟着去了。
淇哥来时,年纪与他死去的儿子相近,便将淇哥当作亲生儿子一般养着,虽不算富裕,却也给好吃的给好穿的,当至宝一般捧手心里。
没读,便日日带着淇哥去听说书人讲故事,淇哥也机灵,跟着说书人竟然也学了不少东西,爷俩朝而出暮而归,生活也过得充实幸福。
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三年,那老汉去采药,失足从山崖上坠落,连尸首都找不回来。
同村的人看着淇哥长得漂亮可爱,就每户每日给他一餐饭吃,这样供了他一年多,便又不再理他。
于是,他问隔壁的大婶要了几块大饼,便自己离开了那个村庄,那是第三次转折,时年八岁。
他独自流浪在外,无依无靠,孤苦伶仃,每日与野狗争饭吃,与乞丐争窝睡,时常被人欺负,淤青血斑从未从他身上消失过。
但,人都是混出来的。
淇哥打架打出了经验,受伤受成了习惯,身边了无牵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做人做事也随意决绝起来。
当他十一岁时,无意被王大力看中了。
因为营养不良,他又矮又瘦,虽是如此,那张脸却足够吸引王大力这种恋童的怪癖。
王大力找人把他抓来,淇哥性子烈,死活不肯就范,最初,王大力对他真是好得没话说,给他吃香喝辣,却皆是糖衣炮弹。
待他放松了警惕,有一晚,他被强压在王大力的身下,忍受体内那折磨人的冲击,他把嘴唇咬出了血,偏是一声不吭,一直到昏死过去。
他多次想要逃跑皆被抓回,他哭过,怒过,恨过,绝望过,甚至想要咬舌自尽。
但他又想了想,凭什么是他去死?为何不是王大力那个杂碎呢?
于是他在肢体交缠时,趁其不备,一口撕咬下王大力的耳朵,飞也似的从狗洞逃了,呼吸间全是王大力的血腥味,莫名的出气解恨,于是他逃远后,混着满嘴铁锈味,尽情的大笑起来。
他救华钰辰,一半的原因是因为看到了王大力的手下,看着同病相怜的小男孩,心中泛起久违的怜悯罢了。
他心胸狭隘,性格古怪,算不得什么好人。
知道华钰辰仍是干净孩童时,嫉妒得想要杀人。那一脚,无论怎样,他都解气不少。
之后,华钰辰便跟在淇哥身边,当个小跟班。
华钰辰逃出来后,一段时间不能见人,免得王大力再派人找来。
于是他每日每夜的窝在四面透风的破庙里瑟瑟发抖,一天中的傍晚时分是最好的,因为淇哥会从外面回来,燃起火堆,烤两三个香喷喷的红薯来吃。
“淇哥。”华钰辰吹了吹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你这红薯哪来的?”
淇哥眼都没抬:“偷的。”
“偷的?”华钰辰挺惊讶,但想想淇哥也是个流浪儿,没钱没地,这红薯肯定是从哪家地里偷挖的。华钰辰心里有些别扭,他呜哇咬下一大口,烫得哼哧起来,继续道,“我娘说人要行的正坐得直,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最不屑做。”
淇哥一听,脾气上来了,一把拍掉华钰辰手上的烤红薯,伸脚补了几下,狠狠道:“那你他妈有本事别吃!”
华钰辰看刚吃两口的烤红薯直接亲吻大地,要多可惜有多可惜,本想狠狠瞪淇哥一眼,但转念一想,是自己话多造的孽,只好丧着脸默默坐在那。
淇哥看着他,道:“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孩子?”
华钰辰闷闷的“嗯”了一声。
“怪不得,清高得很。”淇哥吃着手中烤红薯道,“诶,说说,你家什么情况?”
华钰辰懒得理他,躺下翻了个身,背对着淇哥睡了。
淇哥碰了鼻子灰,也没气馁,继续忽悠:“这还成秘密了?现在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之后估计你也得跟着我混,我不得知根知底?搞不好养虎为患,哪天你背后捅刀,我不是死的冤?”
华钰辰听着,心道,就你个小乞丐,半文不值的,别人捅你都嫌累。
淇哥看他没反应,用脚尖踢了踢华钰辰的屁股,一只手撑着下巴道:“明儿我带你吃大餐去,不吃这噎人的红薯,怎么样?”
华钰辰这才有了动静,转过来瞪着大大的眼睛,反问道:“真的?”
“当然了。”淇哥狡黠一笑道,“不过你得跟我说说你的身世。”
又来!这人还真是莫名的执着。
华钰辰身份特殊,说是不能乱说的,瞎蒙一个恐怕蒙不了眼前这个事儿精,加之这人十分无耻,如若告诉他,搞不好是他背后捅刀,将自己出卖给别人。要知道,现在华钰辰可算是个逃命亡徒了。
“这个我真不能说。”华钰辰想到自己没大餐了,有些沮丧,“会死人的。”
淇哥深深看了华钰辰一眼,淡淡的应了一声,也不再问了。
翌日,淇哥顺了一人的钱袋,带着华钰辰,俩人离开了那个镇。
华钰辰身上的伤看表面是好得差不多了,可那些个棍棒打下来,可不止皮肤乌青。
淇哥偷的钱也不多,雇不起马车,只得一路走着,累了便休息。他跟着淇哥走了几天,脚肿成了蹄子,龇牙咧嘴一段时间,真走不动了,恰巧路边设有一家茶水店,就坐下休息了。
淇哥点了茶,还要了两碗面。
华钰辰心里有些慌,他们这是一分钱没有,这是要吃霸王餐呐!
待面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