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无疑是在床上,‘案发’时间想必是在某个被他叫醒的赖床周末,窗外的阳光还十分不错,他转了头背对着阳光,那人覆过来,修长的手指把他额前的头发都往上撩,吻在他太阳穴上。
真该为他的拍照技术鼓掌,不说两个人的脸,连他锁骨下一寸的吻痕都被照顾到了,一看就是没穿衣服。
“需要发现么?你想我怎么发现?”孟池朗觉得这个问题十分无聊。
眼珠子一转,他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说吧,迷惘的处男,你是看上了哪个男人还是被哪个男人惦记上了?”
常诚一副见鬼的样子,“你、你要不要成我肚子里的蛔虫啊!”
“别恶心我!”孟池朗又踢了他一脚,然后勾勾手指,道:“老实交代,怎么回事?”
常诚哭了张脸,“我吧……觉得我喜欢上一个人了……”
孟池朗嗤了一声,觉得他虽然是处男但好歹也有过恋爱经验,搞得和小学生写情书跟人告白似得。
“然后呢?”
然后常诚就小媳妇儿似得低下头了。
孟池朗只觉牙酸掉了一半,暗恋这种事还真不适合这种草履虫生物,于是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