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啊,每时每刻庶民都会担心会有官兵和盗匪突然闯进家门,然后家破人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林北突然高声咆哮道:“既然我林北来到了这个时代,今天我林北在此立誓:只要我林北不死,那么我林北会统一这个世界!我会让四海升平!我会让炎黄子孙再也不会饱经战火!我会让炎黄子孙成为这个蔚蓝色星球上最高贵的民族!我会”林北声音低了下来,随后又咆哮:“我会活到见我妻子的那一天!!”
这样大喊一阵,林北心里爽了,烦躁没有了,念头通达了,然后就觉得脑袋疼了。
他刚才直接撞上枪尖,入肉近尺,快要捅到了它的脑骨,幸好蛇的脑容量小,所以并没有捅出脑浆来,否则林北就得死掉,此时念头通达了,方才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傻气,明明可以不受伤的。
不过随着身体越来越巨大,伤口的恢复速度也更快了,当然,还是赶不上去年他冬眠蜕皮的那一刻,不过现在伤口已经在止血,肉里传来轻微的痒意,这是肉在重新生长。
“人生难得犯一次傻,不过下一次却不能这么傻了,我可是下决心要活到二十一世纪的男人!”林北对自己道。
再次看了看位置,刚才跑了一阵后,好像已经到了宜都郡了,却仍没有跑到长江,不过貌似水流多了起来。
这里说的水流是指各种小河,而且许多小河都并未被开发,河边上满是芦苇叶和树林,已经都在抽叶当中,但是林北却几乎看不到人烟。
林北在这里拐了个方向,朝着东北面前进,如果碰到一些大河,便沿着大河的东北向往前走,因为如他没料错的话,这些大河都得是长江的支流。
随着前行,水泊之处越来越多,纵/横交错,好一派江南水乡的气息,唯一缺少的就是人气了,林北甚至看到好些大片的去岁莲蓬,却根本没有人来摘,然后莲花又结出了花苞。
“这种地方居然都没有人来开发?”林北真是觉得不可思议,确实是没人,如果是战乱的话,总会有人的痕迹留下来的,比如寨子比如船只什么的,但是这里是一派原始风貌。
路过一大片芦苇丛的时候,芦苇丛里猛然飞起许多鸟儿,林北一瞅,顿时眼睛都直了,原来是一群丹顶鹤,个个身姿优美,发出鹤鸣声,数量得有上百只。
“哇!居然这么多丹顶鹤。”林北啧啧称奇,在现代的时候,别说上百只一群,能看到一两只就算不错了。
随后,除了丹顶鹤外,林北还看到许多肥肥的大雁,大雁的数量更多了,一飞起来,把太阳都遮住了,显然这里是它们的栖息地。
越往前走,大河越多,其间的湖泊也就越多,另外,林北也发现了这里为什么没有什么人来了,原来湖泊和河流之间还有一些小山,山虽不算高,林却极密,同样也盛产蛇虫,好些五六米长的大蛇被林北吓出来,直接就朝水里钻,另外,别看河多和湖多,其实这里的水却并不太深,不太适合船只航行,更像是沼泽地带。
“原来以前的长江中游是这个样子的,这种地方如果开发出来,得能种多少地啊,而且这里的鱼类极多,庶民们非得去那些大城做什么,在这边上建个小屋,天天钓鱼采莲戏水多么畅快,可惜了这么一大片好地啊。”看到这种地方,林北突然有种想隐居的念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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