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出来,闻歌真能吃辣哩。”
李春明没话找话,要不碗都刷完了陈晓墨也未必能跟他聊上一句。头春节弟媳妇那刚传出喜讯,他爸妈自然不着急催他成婚抱孙子,可他着急啊。二十六的人了,连个小手都没拉过,每天硬着睡硬着醒,他怕自己回头再憋出点毛病来。而且看陈晓墨那意思,也没一开始那么抗拒,像是愿意顺其自然地给他机会。
“我记得他以前不太吃辣。”陈晓墨直起腰甩去手上的水珠。
因着要洗碗,他把袖子lu 到肘弯处,露出了整截小臂。李春明瞄到那麦色的小臂内侧有块红斑,好奇道:“你这血痣挺大哩,以前都没看见过。”
陈晓墨赶忙lu 下袖子,把围裙一摘甩到李春明怀里,顶着像是有些不悦的表情匆匆离开。
——诶?我说错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