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隔着衣服用手摸了一下挂在自己身上的佛珠,念了一句,“我佛慈悲。”
若是没有这串佛珠,真恐怕他也会像那些进入法阵的人一样,变成尸骨,连灵魂都被恶灵吃掉的尸骨。
过了万鬼兵窟,上山的山路虽然崎岖不平,对于这一人一鸟来说,却也不是什么难事。
一身白衣,无风自动,明眸皓齿,青丝长垂,容貌俊美,王姿帝气。在他的旁边有一只仙鸟围着他旋转。
当吴墨第一次见到明月时,就是这幅景象。
吴墨想象了多种可以破那法阵的人,却没想到来人竟是如此的年轻。这等年轻,这等风姿,这等的气势,如果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
只是一眼,这君臣的缘分便已注定。
在吴墨赞叹明月的时候,明月也忍不住赞叹吴墨,是英雄自惺惺相惜。
虽然吴墨的人很让让人赞叹,但当仔细他看了一下他身后的小院子时,又忍不住赞美。看这院内的情景,明显只有他一个人居住,但一切却看起来那么整洁有序。谁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的双手便是由于那曾经名噪一时权倾天下的丞相?
“前辈可是吴墨先生?”一袭柴扉,明月隔着矮小的篱笆望着那站在茅屋前的中老年男子,只见他鹤发童颜,白须白发,一身整洁的青衣,两目犹如闪着似乎可以看透人心的光芒。果然是无双的人才,天下的奇秀。
“正是老朽。”
“晚辈秦明月自山下红尘而来,欲向听先生问红尘之事。”
“自古英雄出少年,果然是天降英才。能闯过前边的阵法,秦啸天有你这么一个外孙也该知足了。”
“我想请先生出山。”
“我的规矩……”吴墨说完指着柴门外的石碑,他相信方才明月已经看到了。
“请先生给我三天的时间,三天后,我自然会给先生一个交代。”
以明月的魅力,想要说动吴墨说山也很容易,但明月却不想走捷径,要想让一个旷世奇人为自己卖命,就该拿出些诚意来。
既然和高人谈条件,就应该先把高人安排的事给做完。
石碑上的第一条说道,吴墨立志在这里隐居,门前树林的树,若是砍不完,他永不会踏出山门一步。故而,出山的第一条,就是要把一大片人在里面要走好久的树林给砍完,而且这活还必须一个人干。如果重阳来了,肯定会说,这么小的树林,放把火就没了,还用砍。但明月看着林中的生灵,却有些不忍。用刀砍也不现实……如果这事交给小白鸟,也很简单,只有翅膀一扇,一切碍眼的东西都光光。但是,现在被难题困住是明月,他不能这么做,他相信这也不是吴墨想看到的……于是,移山倒海。
天一道人曾经,若不是为天下苍生,且不可轻易用法术。
苍生吗?
不管是树中的生灵还是人间的百姓,哪一个不是苍生。若不用这种法术,今日是难求一切两安。
在可以做到的范围内,明月并不喜欢杀生。况且,他此次请吴墨出山是为了重阳,若是杀孽算在了重阳的头上……这是明月所最不愿意看到的。
移山倒海是天山的法术之一,此法术可令平地起高山,也可以水沟变大海。若是让眼前的把眼前的森林移动到别的地方去,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只要是机缘合适便可。这所谓的机缘,明月掐指一算,这是日暮时分,黑白交替之时。现在已进入酉时,离着太阳落山也就一个时辰左右。
一个时辰的可以做什么事儿,但明月盘腿在林中的一块青石上坐下,任小白鸟在林中欢快的追着很多鸟兽飞,心中却只想那衫红色的身影。
世界最让人黯然销魂者,唯有爱而已。
明月想到自己第一次对重阳用药,让他昏睡两天。只有两天罢了。想到那人应该还在美梦中,明月有些自嘲,自己担心什么,其实那人还是很好,是不是?但为什么只有一天不见,就会想念呢。
什么两情若在久长时,又何必朝朝暮暮?
爱,恨不能飞过千里与其相会呀。
第六十四章:三阵过,高人山
日暮时分,白昼交替,就在太阳刚要落山时分。被彩霞覆盖的栖凤山上,突然,天上云动,地下山摇,林惊鸟动。但这个是时候,吴墨却坐在自家的小茅屋中什么事也没有的喝茶,完全不理会茅草屋上正落了尘土,和茅屋内响个不停的锅碗瓢盆。吴墨的手便放着一张纸条,那人问他,接下来需要准备什么样的瓜果蔬菜。吴墨只回了三个字,“不必了”。
煮茶的茶壶旁还放着刚写完不久、墨痕未干的纸张,上面是大陆通用,朝廷上奏了时,写奏章需要用的小楷。好多年都没有写过小楷,吴墨觉得自己可能有些手生,今日便拿出来练习了一下。他自从看到山中央的那片白光,就知道,是时候收拾东西下山了。那个人,如果连“万鬼兵窟”都能破了,真天下还有什么能拦不住他。
吴墨又想起了当年把自己困在这里的那个人,没想到竟然被那个人说种了,终究有一天,可以帝王会踏着百鸟而来,带他下山,去为天下带来曙光。
“终于等到这么一天。”等到的日子是漫长而又难熬的,所幸的事,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等待了那个踏着百鸟而来的帝王。
“天不亡苍生而生明月!”秦明月,吴墨在心中不停的念这个三个字。
秦明月——春秋明月,天下江山